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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筆索賄5000萬,誰給的膽量?

  • 發佈時間:2015-11-09 02:30:57  來源:新京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議論風生

  這位社區幹部並非能量通天,而只是該社區由村委會改制而來,手中有地,因而在城中村改造過程中“坐地起價”,大撈了一筆。

  近日,媒體報道:西安一個小小的社區主任,在土地開發過程中,向開發商索賄單筆達5000萬元;因兩委班子有不同意見,他便唆使開發商“用錢開路”,給每個班子成員行賄30萬元,最終促成“一致通過”。西安市雁塔區紀委近日查辦的東灘社區幹部腐敗窩案,令一個由社區主任主導的“腐敗同盟”浮出水面。

  有些地方村官富得流油,不是新鮮事。但像西安雁塔區東灘社區主任涉案金額1.2億元,單筆索賄5000萬元,還是把人驚呆了,這是誰給他的膽量?這位社區幹部並非能量通天,而只是該社區由村委會改制而來,手中有地,因而在城中村改造過程中“坐地起價”,大撈了一筆。

  像他這樣獅子大開口並得逞的,比較罕見。但這些年來,隨著城市迅速擴張,許多地方的村委會、社區都擁有大量土地資源,村主任、社區主任等基層幹部雖然級別低,但實權不小,成為炙手可熱的人物。

  這起案子提醒了一點,對村、居基層幹部的監督不可懈怠放鬆。在轟轟烈烈的反腐進程中,這些基層幹部充其量只是蒼蠅、蚊子,但其危害性一點也不小。如以這位社區幹部的涉案金額,比起落馬高官來一點也不“遜色”。

  在日常監督中,對基層幹部的制度約束看似不少,如基層的自治與選舉制度、又如村級財務公開制度等。但在實踐中,由於基層民眾監督力量較弱,基層幹部與鎮、街道幹部經常形成“利益共謀”,難免導致既有監督機制被架空。對此,有必要在提高基層自治水準的基礎上,加強基層紀委部門和監察部門的日常巡查監督。特別是針對基層土地徵用、工程建設等事項,應有專門的審計與監管措施,讓其不敢膽大妄為。

  説起來,基層幹部可能貪腐的領域不多,其手段也不見得高明,只要抓住重點,割斷其攫取非法利益的鏈條,便可有效防範“小官巨貪”等現象。村委會、居委會等基層組織不是“法外之地”,讓法紀真正發揮積極作用,就要把監督力量下沉到基層去,讓基層幹部眼裏有法治,心中有敬畏。

  □顧昀(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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