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平臺不得限制商家參與公平競爭
- 發佈時間:2015-11-06 08:29:18 來源:廈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社北京11月5日電 隨著“雙11”臨近,京東和阿裏多次交鋒,電商戰場硝煙四起。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5日表示,電商平臺企業作為構建誠信守法的網路交易環境的第一責任人,要依法依規開展經營,充分、公平、有序競爭,不得限制電商經營者參與公平競爭。
張茅表示,“雙11”臨近,電商平臺企業應該做到:依法依規開展經營。網際網路不是法外之地。要自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充分、公平、有序競爭,不得限制電商經營者參與公平競爭;不以惡意行銷手段參與競爭。
規範商戶的經營行為,強化主體責任,把好主體準入關,審查平臺內經營者資質,加強日常線上巡查和抽檢,檢查監控經營者發佈的商品和服務資訊,制定完善有關管理制度,借助大數據平臺,使惡意商鋪、失信者和侵權者得到應有的懲戒。
【背景】
京東實名舉報阿裏擾亂電商秩序
綜合網路消息,日前,京東官方通過京東黑板報發佈消息,宣佈向工商總局實名舉報阿裏擾亂電商市場秩序。
京東稱,阿里巴巴向商家傳遞的資訊是:如果參加天貓“雙十一”主會場活動,就不允許參加其他平臺“雙十一”主會場活動。這些行為妨礙正常市場競爭,更嚴重損害消費者利益。
對於京東指責天貓二選一的説法,天貓官方曾予以反駁,稱天貓就沒有進行過二選一。對此,阿里巴巴方面回應稱,對於競爭的問題,最終的解決方案是讓消費者選擇,市場問題市場解決,阿裏方面會把價格優勢持續到底。
對於個別商家迫於壓力臨時停止正常經營或退出活動的行為,京東進行了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