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將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
- 發佈時間:2015-11-04 06:31:36 來源:南方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3日,《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明確提出,要擴大金融業雙向開放,有序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推動人民幣加入特別提款權,成為可兌換、可自由使用貨幣。《建議》還表示要轉變外匯管理和使用方式,從正面清單轉變為負面清單。
專家分析認為,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是大勢所趨,對於未來而言,如何調整外匯管理方法或是關鍵所在。
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
是大勢所趨
此次明確提出要“有序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推動人民幣加入特別提款權,成為可兌換、可自由使用貨幣。轉變外匯管理和使用方式,從正面清單轉變為負面清單。
事實上,國務院早在今年初政府工作報告中就提出,要穩步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擴大人民幣國際使用。今年3月22日,央行行長周小川再次在中國發展高峰論壇上明確表示,年內將努力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
根據外匯局資本項目管理司司長郭松在外匯局一季度政策新聞發佈會上透露的數據,國內40項資本項目交易中,已經有34項達到了部分可兌換及以上水準,佔比為85%。
8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易綱在人民幣中間價改革會上再次明確表示,有信心、有定力推動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依照既定的日程表向前穩步、有序地實現,而“不是遇到一點波動就可以輕易改變”。
恒生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兼行長林偉中也認為,目前金融領域開放到了一個重要節點,但毫無疑問的是,金融改革只能繼續向前推進,並且隨著人民幣國際化,未來各個領域也會更加開放。
“企業走出去如果金融不能隨行,始終會帶來一些障礙,在與對手競爭時也會處於不利狀況。最近上海自貿區已經出了一些新的政策,我估計從上海自貿區開始,廣東自貿區也應該會很快跟著上,為資本項的開放給予更多的方便,這是大勢所趨。”林偉中表示。
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高級研究員、外匯局國際收支司原司長管濤9月在《中國外匯》雜誌也撰文分析認為,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已是不可逆的趨勢。管濤認為,從公開披露的資訊看,2015年有可能出臺以下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的措施:開展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QDII2)試點;改進“滬港通”機制,引入“深港通”機制;允許境外機構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開展回購業務;穩妥擴大境內企業境外借用人民幣試點範圍;改進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的機制等。
管濤分析認為,根據其初步評估,上述改革措施完成後,我國將有92.5%的交易項目實現不同程度的可兌換,同時還有10多個子項的可兌換程度會有較大幅度的提高。
負面清單是資本項目可兌換基本要求
《建議》中還提到,要轉變外匯管理和使用方式,從正面清單轉變為負面清單。事實上,為進一步深化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國家外匯管理局今年也進行了一系列改革。其中包括6月發佈的《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改革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資本金結匯管理方式的通知》,允許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資本金實行意願結匯管理,對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使用實施負面清單管理。外匯局加強事中事後管理,進一步強化事後監管與違規查處。
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方式多種多樣,從外匯局的角度,一方面簡政放權,減少對交易的干預,減少審批。外管局一季度公佈的情況顯示,今年年初資本項目的行政許可事項從50多項減少到了17項,下降了71%左右行政審批的事項。
管濤認為,解決可兌換之後,對於國際資本流動管什麼、怎麼管的問題,就成為當務之急。其指出,資本項目可兌換儘管沒有像經常項目可兌換那樣的國際統一標準,但還是有些基本要求的,如負面清單管理、取消境外收入的強制調回要求、取消外匯交易的實需原則等。
“當然,負面清單根據具體國情,可長可短,前提是要與市場承受能力、風險控制能力、外部監管能力等相適應,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管濤分析認為,在具體交易的管理上,可以學習借鑒基本的國際規範。同時,要抓緊建立、健全與國際規範接軌的跨境資金流動統計監測體系等。還需要繼續完善市場化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其認為這即使不是擴大資本賬戶開放的前提條件,也應該是其必須的配套措施之一。
南方日報記者 黃倩蔚 唐子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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