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發政策“紅包”助農民工返鄉創業
- 發佈時間:2015-10-30 19:27:26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近日,江西省政府印發《關於支援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實施意見》,提出多條政策舉措,進一步支援鼓勵農民工、大學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員返鄉創業。
一是予以財政補貼。江西財政支援整合、創建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園,重點抓好100個返鄉創業園,強化財政扶持和金融服務。對入駐創業孵化基地的企業、個人,在創業孵化基地3年內發生的物管費、衛生費、房租費、水電費等給予補貼;對返鄉創業園評估為省級創業創新帶動就業示範基地的,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對達到國家級示範性基地建設標準的,給予20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
二是予以財政支援。江西財政對返鄉農民工等人員創辦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符合農業補貼政策支援條件的,按規定同等享受。對具備各項支農惠農資金、小微企業發展資金等其他扶持政策規定條件的,納入扶持範圍;對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辦的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對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從事靈活就業的,給予一定的社會保險補貼。
三是予以減稅降費。江西財政對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和個人落實稅收優惠政策。至2017年12月31日,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以及按季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征增值稅、營業稅,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至2017年12月31日,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20萬元(含20萬元)的,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四是予以貸款貼息。江西財政對全省範圍內的返鄉農民工等人員,符合創業條件的,可以向創業項目所在地政府部門所屬小額擔保貸款經辦機構,申請最高1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對符合二次扶持條件的,貸款最高限額可達30萬元;對返鄉農民工等人員合夥經營和組織創業並經工商管理部門註冊登記的,貸款規模最高可達50萬元;對返鄉農民工等人員創辦的企業,最高限額可達400萬元。上述貸款期限2年,並按規定享受財政貼息。
五是予以購買服務。江西財政對政府主導、財政支援的農村公益性工程和項目,採取購買服務、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引導農民工等人員創設的企業和社會組織參與建設、管護和運營;鼓勵返鄉創業人員參與建設或承擔公共服務項目,支援返鄉人員創設的企業參加政府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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