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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辦車險不得收取押金

  • 發佈時間:2015-10-27 08:31:25  來源:福建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 姚瑾) 日前,福建保監局發佈保險消費風險提示,提醒消費者要提防在4S店辦理車險時被收取押金。

  據悉,近期福建保監局接到多起保險消費投訴,反映一些具有保險兼業代理資格的汽車4S店或不具有保險兼業代理資格的汽車銷售機構,要求貸款購車的消費者通過該機構購買汽車保險,並以續保押金的名義收取費用。

  經調查,這些所謂保險押金均非保險公司收取,消費者可拒絕任何機構或個人提出的以保險押金為名收取費用的要求。

  為此,福建保監局提示保險消費者,購買保險應由消費者自主選擇,不要向無保險兼業代理資格的汽車銷售機構購買保險。

  福建保監局要求,各保險公司不得委託被登出《保險兼業代理業務許可證》的單位代理保險業務,也不得在上述單位的經營場所內設立遠端出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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