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兩教師毆打學生致輕傷
- 發佈時間:2015-10-24 15:42: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汕頭特區晚報》報道,汕頭市龍湖區人民法院最近審結一宗故意傷害案,兩青年教師因為在管教違紀學生過程中採取過激手段致學生受傷而涉嫌犯罪。
本市男青年邱某和袁某均係汕頭某民辦職業技術學校的教師,2013年10月18日下午2時許,兩人因該校學生李某遲到而在校區內對其進行體罰。李某對此不服並在體罰過程中接聽電話,袁某遂動手毆打李某,遭到對方的反抗。邱某見狀跑至兩人面前,用肘部擊打李某的鼻部,致李某倒在附近的汽車前蓋上。隨後邱某、袁某又對李某進行毆打,直至李某鼻部流血才停止。經法醫鑒定,李某的損傷程度構成輕傷。同月24日,袁某、邱某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案發後,袁某、邱某賠償被害人李某各項損失共計9萬元,取得了李某及其家長的諒解。袁某和邱某任職的學校也請求司法機關對兩人予以從寬處理。龍湖區法院經審理,以犯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被告人邱某、袁某拘役各4個月。一審宣判後,被告人沒有上訴,公訴機關也未提出抗訴。
據法官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校園暴力案件,案件的發生和被告人的主觀惡意均有一定的偶然性和突發性。被告人的出發點是為了“教育叛逆的學生”,但由於其自身的素質修養嚴重不足、法律意識淡薄,在學生不服從“管教”的情況下採取了激烈的毆打手段致對方輕傷,自己的行為也由違法升級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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