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調整機關差旅費標準 京滬部級住宿標準1100
- 發佈時間:2015-10-21 00:00:00 來源:法制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為貫徹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和差旅費制度關於標準應適時調整的規定,綜合考慮近兩年全國各地區賓館(飯店)住宿費價格變動、實際工作需要、淡旺季等因素,財政部決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調整《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的差旅住宿費標準。
具體包括,調整北京、上海等11個城市部級幹部住宿費標準、7個城市司局級幹部住宿費標準和33個城市處級及以下幹部住宿費標準。北京、上海兩市部級領導住宿標準調整到1100元。根據職級對應的住宿費標準自行選擇賓館住宿(不分房型),在限額標準內據實報銷。
拉薩、西寧、哈爾濱、海口、大連、青島等6個受地理、氣候等自然條件限制和季節性熱點影響較大的城市,試行差旅住宿費淡旺季標準。
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所轄地、州、市(縣)出差,執行當地財政部門制定的差旅住宿費標準。各地、州、市(縣)差旅住宿費標準未制定公佈前,可暫按其省會城市住宿費標準執行。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