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責令安徽省農業科學院農産品加工研究所輻照裝置限期整改的通知
- 發佈時間:2015-10-16 23:29:49 來源:環保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安徽省農業科學院農産品加工研究所:
2015年9月15日,我部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對你單位核技術利用項目進行安全檢查時,發現你單位輻照裝置存在控制系統和傳輸系統老舊、過源段導軌無法有效阻止貨箱晃動和轉動、貨箱門防開啟檢測裝置無效、輻照室煙霧報警器失效、固定劑量監測儀與輻照室門的聯鎖失效等問題,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根據《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的有關要求,現責令你單位立即停止輻照裝置運作,並進行整改。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你單位如計劃繼續使用該輻照裝置,應對輻照裝置進行升級改造,確保所有安全和防護設施符合國家標準要求;如不再繼續使用,應及時按相關法規要求將該裝置實施退役。
二、你單位應于2015年11月15日前做出對裝置進行升級改造或退役的決定,並書面報送我部。
三、該裝置如進行升級改造,應在改造完成後向我部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申請核查驗收;經驗收合格後,方可恢復輻照裝置的運作。如有違反,我部將按照《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的有關規定,對你單位進行處罰。
四、我部委託安徽省環境保護廳協同我部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對你單位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5年10月13日
抄送:安徽省環境保護廳,環境保護部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