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破題六大重點領域價格改革 監管擬定應對措施
- 發佈時間:2015-10-16 09:01:59 來源:光明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完善農産品價格形成機制、加快推進能源價格市場化、完善環境服務價格政策、理順醫療服務價格、健全交通運輸價格機制、創新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價格管理
備受關注的價格改革頂層設計方案出爐。15日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發佈,確立了價格改革的時間表和路線圖。
價格改革的目標是:到2017年,競爭性領域和環節價格基本放開,政府定價範圍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網路型自然壟斷環節。到2020年,市場決定價格機制基本完善,科學、規範、透明的價格監管制度和反壟斷執法體系基本建立,價格調控機制基本健全。
價格改革的四條基本原則,即堅持市場決定、堅持放管結合、堅持改革創新、堅持穩慎推進。凡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政府不進行不當干預。推進水、石油、天然氣、電力、交通運輸等領域價格改革,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充分發揮市場決定價格作用。政府定價領域,必須嚴格規範政府定價行為,堅決管細管好管到位;經營者自主定價領域,要通過健全規則、加強執法,維護市場秩序,保障和促進公平競爭,推進現代市場體系建設。
價格改革鎖定六大重點領域
《意見》確定六大重點領域價格改革方向:完善農産品價格形成機制、加快推進能源價格市場化、完善環境服務價格政策、理順醫療服務價格、健全交通運輸價格機制、創新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價格管理。
能源價格改革一直是改革的難點和重點。《意見》要求,加快推進能源價格市場化。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總體思路,推進電力、天然氣等能源價格改革,促進市場主體多元化競爭,穩妥處理和逐步減少交叉補貼,還原能源商品屬性。擇機放開成品油價格,儘快全面理順天然氣價格,加快放開天然氣氣源和銷售價格,有序放開上網電價和公益性以外的銷售電價,建立主要由市場決定能源價格的機制。把輸配電價與發售電價在形成機制上分開,單獨核定輸配電價,分步實現公益性以外的發售電價由市場形成。按照“准許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則,合理制定電網、天然氣管網輸配價格。擴大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範圍,逐步覆蓋到各省級電網,科學核定電網企業准許收入和分電壓等級輸配電價,改變對電網企業的監管模式,逐步形成規則明晰、水準合理、監管有力、科學透明的獨立輸配電價體系。在放開競爭性環節電價之前,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和標桿電價體系,使電力價格更好反映市場需求和成本變化。
農産品價格改革主要由市場決定。但對不同品種實行差別化支援政策,調整改進“黃箱”支援政策,逐步擴大“綠箱”支援政策實施規模和範圍。繼續執行並完善稻穀、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改革完善玉米收儲制度,繼續實施棉花、大豆目標價格改革試點,完善補貼發放辦法。
環境服務價格改革,將統籌運用環保稅收、收費及相關服務價格政策,加大經濟杠桿調節力度,逐步使企業排放各類污染物承擔的支出高於主動治理成本,提高企業主動治污減排的積極性。按照“污染付費、公平負擔、補償成本、合理盈利”原則,合理提高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城鎮污水處理收費標準不應低於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理處置成本,探索建立政府向污水處理企業撥付的處理服務費用與污水處理效果掛鉤調整機制,對污水處理資源化利用實行鼓勵性價格政策。積極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完善排污權交易價格體系,運用市場手段引導企業主動治污減排。
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將合理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同步強化價格、醫保等相關政策銜接,確保醫療機構發展可持續、醫保基金可承受、群眾負擔不增加。落實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市場調節價政策。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實行分類管理,對市場競爭比較充分、個性化需求比較強的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其中醫保基金支付的服務項目由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談判合理確定支付標準。藥品實際交易價格主要由市場競爭形成。
交通運輸價格機制將健全。逐步放開鐵路運輸競爭性領域價格,擴大由經營者自主定價的範圍;完善鐵路貨運與公路掛鉤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簡化運價結構。逐步擴大道路客運、民航國內航線客運、港口經營等領域由經營者自主定價的範圍,適時放開競爭性領域價格,完善價格收費規則。放開郵政競爭性業務資費,理順郵政業務資費結構和水準。實行有利於促進停車設施建設、有利於緩解城市交通擁堵、有效促進公共交通優先發展與公共道路資源利用的停車收費政策。進一步完善出租汽車運價形成機制,建立健全出租汽車運價動態調整機制以及運價與燃料價格聯動辦法。
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價格創新管理。全面實行居民用水用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推行供熱按用熱量計價收費制度。對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生免收學雜費,公辦幼兒園、高中(含中職)、高等學校學費作為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實行自主定價,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政策由省級政府按照市場化方向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分類推進旅遊景區門票及相關服務價格改革。
價格改革監管擬定應對措施
對政府定價,《意見》要求,建立健全政府定價制度,使權力在陽光下運作。推進政府定價項目清單化,規範政府定價程式,加強成本監審和成本資訊公開。
《意見》明確,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和反壟斷執法,逐步確立競爭政策的基礎性地位。健全市場價格行為規則,推進寬頻網路提速降費,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強化反壟斷執法,完善價格社會監督體系。建立健全機構權威、法律完備、機制完善、執行有力的市場價格監管工作體系,有效預防、及時制止和依法查處各類價格違法行為。堅持日常監管和專項檢查相結合,加強民生領域價格監管,著力解決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保護消費者權益。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政府已放開的商品和服務價格,要確保經營者依法享有自主定價權。
《意見》提出,充分發揮價格杠桿作用,更好服務宏觀調控。加強價格總水準調控,健全生産領域節能環保價格政策,完善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創新促進區域發展的價格政策
寬頻網路提速降費有專門表述。《意見》要求,推進寬頻網路提速降費。規範電信資費行為,推進寬頻網路提速降費,為“網際網路+”發展提供有力支撐。指導、推動電信企業簡化資費結構,切實提高寬頻上網等業務的性價比,併為城鄉低收入群體提供更加優惠的資費方案。督促電信企業合理制定網際網路接入服務資費標準和計費辦法,促進電信網間互聯互通。(記者 于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