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解決疏解非首都功能中的“短板”
- 發佈時間:2015-10-13 05:32:33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在推動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過程中,要解決好“搬哪些、往哪搬、誰來搬、怎麼搬”等一系列問題。具體來説,要深刻認識首都功能定位,明晰疏解對象;理清思路,明晰疏解原則;集中解決疏解過程中的“兩塊短板”;突出重點,集中打造區域對接點
京津冀協同發展的核心思想,是推動非首都功能疏解,通過區域功能對接、資源對接,實現區域協同發展。在具體落實過程中,需要解決好“搬哪些、往哪搬、誰來搬、怎麼搬”等一系列問題。
首先,要深刻認識首都功能定位,明晰疏解對象。
疏解非首都功能,首先要明確哪些是“首都功能”,哪些是“非首都功能”。所謂“非首都功能”,大致包括以下4種類型,即不符合首都城市定位的産業;為區域乃至全國服務、佔用資源較多、集聚人口較多的部分第三産業;超過北京城市自身需求的部分公共服務功能;部分非中央、非國家的行政性、事業性服務機構,尤其是二環以內的行政輔助服務功能。
其次,要理清思路,明晰疏解原則。
疏解非首都功能涉及面廣、難度大,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必須在以下問題上達成共識。
發揮市場和政府的積極性。疏解非首都功能是在市場經濟體制的大背景下進行的,單純的行政手段是行不通的。同時,各類要素向北京集聚的趨勢並未發生根本改變,單純依靠市場途徑難度同樣很大。因此,政府和市場必須形成合力。
集中疏解與分散疏解相結合。由於財力有限、公共服務資源有限,區域交通體系建設不可能一步到位,所以,現階段的非首都功能疏解要“點面結合、以點為主”,較短時間內提高承接地的公共服務水準,增強疏解吸引力。
進行政策組合,實現疏解合力最大化。非首都功能疏解涉及不同主體,有著不同的利益訴求,也就更需要做好政策組合。比如,在疏解地探索財稅體制改革,建立區域利益共用機制。總之,要提高承接地的“引力”,減少疏解地的“阻力”,增強疏解對象的“動力”,形成最大化的非首都功能疏解“合力”。
再次,要集中解決疏解過程中的“兩塊短板”。
具體來説,就是北京軌道交通體系不盡合理、區域公共服務水準落差過大。要補足這兩個“短板”,必須做好兩項工作。
其一,強化區域交通體系建設。目前,北京市域內軌道交通路網密度不足、市郊鐵路建設嚴重滯後,城市功能和高端資源難以向周邊地區輻射。未來,要加快構建城際鐵路、客運專線,真正形成“1小時通勤圈”,滿足非首都功能疏解的基本交通要求。
其二,推動優質公共服務資源集中疏解,縮小區域公共服務落差。推進非首都功能疏解,一定要正視一系列深層次矛盾,逐步縮小區域公共服務落差。國家層面上,應著力推進戶籍制度改革、高考制度改革等;北京層面上,要加快推進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資源向津冀地區疏解,帶動區域公共服務水準整體提升。
然後,突出重點,集中打造區域對接點。
疏解非首都功能,政府應做出表率,優先推動市級行政單位、事業單位等由中心城向周邊區縣集中疏解。為此,可以選擇幾個基礎較好、條件具備的區域集中對接,有選擇、有重點地推進不同類型非首都功能集中疏解,打造一批特色新城、衛星城或“微中心”。
(作者係北京市社會科學院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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