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發文鼓勵和支援社會力量參與日常減災
- 發佈時間:2015-10-10 10:44: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北京10月10日訊(記者韓秉志)民政部近日制定印發《關於支援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救災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統籌協調社會力量高效有序參與救災工作,進一步提高救災工作整體水準提出指導意見。
《意見》指出,我國近年來自然災害多發、頻發,救災任務十分繁重,迫切需要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形成統籌協調、有序協作的救災合力。隨著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社會力量逐漸發展成長為救災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在現場救援、款物捐贈、物資發放、心理撫慰、災後恢復重建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由於社會力量參與救災工作的政策法規、協調機制、服務平臺尚不健全,社會力量參與救災依然存在資訊不對稱、供需不匹配、活動不規範等問題,迫切需要進一步加強體制機制創新,營造社會力量有序參與救災的政策環境和活動空間,促進社會力量更好發揮作用。
《意見》明確,支援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救災應堅持“政府主導、協調配合;鼓勵支援、引導規範;效率優先、就近就便;自願參與、自助為主”的原則。
《意見》提出,根據救災工作不同階段的任務和特點,在常態減災階段,積極鼓勵和支援社會力量參與日常減災各項工作;在緊急救援階段,突出救援效率,統籌引導具有救援專業設備和技能的社會力量有序參與,注重發揮災區當地社會力量的作用,不提倡其他社會力量在緊急救援階段自行進入災區;在過渡安置階段,有序引導社會力量進入災區,扶助受災群眾恢復生産生活,幫助災區逐步恢復正常社會秩序;在恢復重建階段,幫助社會力量及時了解災區恢復重建需求,支援社會力量參與重建工作。同時,要加快建立完善救災捐贈導向機制,根據災區需求參與救災捐贈活動,倡導以捐贈資金為主,募集資金主要用於幫助災區做好搶險救災、災後恢復重建等工作。
《意見》強調,以社會力量參與救災面臨的問題和需求為導向,抓緊落實五項主要任務:一是完善政策體系,進一步明確社會力量參與救災的協調機制、功能作用,研究制定社會力量參與救災的有關政策法規、支援措施、監督辦法,支援引導社會力量依法依規有序參與救災工作;二是搭建服務平臺,爭取建立常設的社會力量參與救災協調機構或服務平臺,為災區政府、社會力量、受災群眾、社會公眾、媒體等相關各方搭建溝通服務的橋梁;三是加大支援力度,積極協調本地財政等有關部門將社會力量參與救災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範圍,明確購買服務的項目、內容和標準,支援社會力量參與救災工作。對社會力量參與救災工作發生的物資及裝備損耗、人身保險等費用,可視情給予適當補助;四是強化資訊導向,匯總整理屬地參與救災的有關社會力量基本情況,分類建立系統、規範的具有參與救災能力的社會力量資訊數據庫,建設社會力量參與救災工作資訊化平臺,加強資訊公開;五是加強監督管理,依法履行對社會組織的監管職責,推動社會組織強化自律,建立健全行業標準和行為準則,嚴格落實救災捐贈資訊公開制度。
《意見》要求,把支援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救災納入政府災害治理體系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將社會力量參與救災作為本地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的重要內容;主動為志願參與救災工作的社會力量提供政策諮詢等服務,為救災志願者服務記錄登記提供便利,促進有救災宗旨的社會組織和救災志願服務活動健康快速發展;廣泛宣傳社會力量參與救災工作的作用、意義、成效和典型事跡,表彰獎勵並大力宣傳救災專業能力強、發揮作用好的社會組織和個人,營造社會力量參與救災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