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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評級離我們有多遠

  • 發佈時間:2015-10-06 05:05:56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説起綠色評級,在一些金融機構及第三方評級機構看來,仍是一個相對陌生的概念。作為綠色金融的核心基礎性工作之一,我國綠色評級體系的建立已經被提上議事日程。近期,綠色金融工作小組發佈的《構建中國綠色金融體系》提出,要建立綠色評級體系,為綠色企業(項目)提供更有利的評級,以降低其融資成本。

  現階段看,我國綠色評級體系尚處於萌芽期,待其成熟還需要較長時間。未來,這一體系的建設也需要與徵信體系建設、稅收政策調整等相結合,才能真正實現落地。

  建立評級體系迫在眉睫

  綠色評級是指考慮環境污染影響、生態系統影響以及自然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等三大方面因素後的信用評級體系:一是環境污染影響,包括對人類需要的水、空氣、土壤及食物生産等方面的污染影響或污染防治;二是生態系統影響,包括物種保護、氣候影響等生態鏈條體系的影響。例如建設水庫、修建鐵路公路可能阻斷生物遷徙,碳排放可能引起氣候變化導致自然環境改變而造成生命物種滅絕等;三是自然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包括對水、石油、天然氣等不可再生資源的有效利用。

  “我國人口規模巨大,經濟發展迅速,粗放式模式帶來了巨大的環境、生態與資源方面的挑戰,綠色金融是利用經濟與金融手段應對這些挑戰的長效可持續機制。”諾亞(中國)控股有限公司首席研究官金海年在接受《經濟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他是綠色金融工作小組綠色評級項目的負責人。

  此前出臺的一系列政策已開始將“綠色”與金融相結合。2007年7月,央行、環保總局與銀監會等聯合發佈了《關於落實環保政策法規防範信貸風險的意見》,要求銀行對節能減排不力的企業進行信貸調控;同年11月,銀監會發佈《節能減排授信工作指導意見》以指導綠色信貸的開展;2008年,還相繼出臺“綠色保險、綠色證券、綠色信貸”等新政,綠色金融話題引發了普遍關注。

  一些金融機構也開始做綠色信貸等方面的嘗試。如興業銀行是我國第一家採納“赤道原則”的金融機構,也是目前唯一一家設立綠色金融事業部的銀行,2014年該行環境金融融資餘額增長1148億元,增幅高達63%;環境金融客戶數增長1582戶,增幅接近翻番。同時,在第三方評級機構對企業進行信用評級時,目前也已經部分考慮了企業的環保情況及是否會受到相關行政處罰等,再來綜合評判這些因素是否會影響其償債能力。

  然而,統一評級標準的缺失影響了綠色評級的進一步推廣和運用。“目前,在評級主體或項目涉及污染影響、生態影響和資源可持續利用等綠色因素方面難以進行一致可比的有效評價,對從事環保等綠色産業的項目融資也缺乏專門系統性的評級標準與方法體系。”金海年表示,這不利於綠色項目融資信用風險評估的大規模開展,對綠色金融的推動缺乏系統性的評級機制,難以滿足我國防治污染、保護生態、推動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等方面的需要,不利於我國産業結構調整、發展方式轉變等可持續發展方面的評價和引導。因此,我國綠色評級體系建立迫在眉睫。

  評級結果如何落地

  綠色評級的結果究竟會給實體經濟帶來怎樣的影響?

  一般來説,綠色評級的結果可能給企業帶來正向影響:如果企業環保達標或本身就是環保相關企業,那麼其評級綜合結果可能較優,這意味著其無論是發債或是貸款,都能享受“優惠”,融資成本將明顯降低;反之,如果是環保不達標,甚至污染嚴重的企業,其評級結果可能導致其融資成本大幅上升。“環境污染與保護具有經濟外部性,綠色評級可以將此外部性轉化為可量化的經濟內生成本與收益。”金海年表示。

  業內專家認為,有了對項目和融資企業的綠色評級並將其運用到徵信系統中,就能夠比較科學地評估其環境的正、負外部性,為財政補貼或處罰、銀行貼息或提高信貸和債券融資成本等決策提供依據。

  從綠色評級具體的落地途徑來看,除了綠色信貸,還有一個重要渠道就是綠色債券。截至2014年6月15日,銀行間交易商協會累計支援超過700家綠色企業發行債務融資工具,總額約9685.8億元,但與我國債市14萬億元的總規模相比,仍然份額較小,與截至去年6月底6萬億元的綠色信貸規模相比,體量也極為有限。

  綠色信貸和綠色債券的進一步發展有賴於綠色評級體系的進一步完善。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銀行研究室主任曾剛表示,要鼓勵和發展仲介機構的環境與綠色評級。

  具體來説,綠色評級體系建立之初,可由仲介機構或第三方評級公司在評估債券信用風險的基礎上,增加環境影響的分析,為投資者提供較為清晰、全面的資訊。“最初可以採取雙評級制度,即保留傳統的評級,同時推出單獨的綠色評級,後者包含發債企業的環境內容,如果環境表現好就加分,差則減分,評級高低直接同融資成本掛鉤。”曾剛表示,未來,綠色評級可發展為一體化的評級制度,總體評級結果已經包含了環境因素,這能夠對環境表現不好及披露不足的公司形成一定的監督和約束。

  未來,綠色評級不僅將運用至企業和項目,地方債也是綠色評級未來落地的方向之一。“地方政府的項目和政策對當地的生態環境影響巨大,希望未來對地方政府也進行綠色評級,並直接與地方債的融資成本掛鉤。”金海年説。

  配套措施有待完善

  “這一體系在實踐中還處於嘗試階段。”金海年表示,雖然目前還沒有明確的時間表,但已經有一些評級公司在參與討論。

  總體來看,綠色評級真正發揮效果,還需要一系列配套措施。其中最基礎和重要的一步就是要建立公益性的項目環境影響評估系統。“定量評估所投資企業或項目的環境成本(如排放)和減排效益的評估方法、數據是十分專業的,讓每個投資者和企業都去開發這樣的方法和系統是一種資源浪費。”中國人民銀行首席經濟學家、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主任馬駿表示,應該建立服務於整個社會的、公益性的項目環境影響評估系統,這也將為第三方評估機構、評級機構以及各類綠色債券的投資者提供便利的評估工具。

  “最終要達到的效果,就是形成一個污染罰款——專項基金——綠色投資的資金閉環。”金海年建議,這包括外部成本內部化和外部收益內部化兩個層次。

  外部成本內部化,就是建議由環保部建立污染排放基金,向污染排放企業按其排放量和污染程度等形成的評級結果收取不同的綠色治理稅收、處罰或基金,排放多成本高,排放少成本低,收費應適當超過污染防治的費用,促使排放企業進行污染排放無害化處理。

  同時,由財政部修訂資源稅和環保稅,對不可再生資源的開發與使用、對污染排放按質和量以及評級結果徵稅,用於綠色治理和綠色金融成本負擔。此外,由政府或第三方組織設立生態保護基金,吸納公益捐贈和生態影響企業的生態保護義務費用。

  外部收益內部化指的是完善綠色補貼與貼息政策,根據綠色評級結果對綠色貢獻企業提供相應檔次的外部性補助。此外,還要建立綠色主權基金,向綠色收益享受企業(如綠色環境的房地産開發商)收取綠色收益基金,用於進一步綠色保護。

  綠色評級相關鼓勵政策也需要進一步完善、升級。金海年建議,可由相關機構對綠色雙評級和綠色項目評級制定相關的鼓勵政策或強制政策,根據評級結果制定相應的信貸與債券利息、財政補貼、政策貼息、污染處罰、資源稅收等量化標準。如有必要,由國務院制定相關條例或人大立法。

  “希望年內就有採用綠色評級的案例出來。”金海年説,這將為其進一步發展打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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