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明年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上漲
- 發佈時間:2015-09-28 20:16:05 來源:光明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記者昨日從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2016年度我市城鄉居民參加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有所變化:一檔110元/人/年、二檔280元/人/年,較今年的繳費標準分別上漲了30元、80元。
繳費標準
城鄉居民:
2016年度我市城鄉居民參加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有所提高,其中一檔110元/人/年、二檔280元/人/年,比今年80元、200元的標準分別上漲了30元、80元。
繳費時間
城鄉居民:
城鄉居民集中繳費時間為:2015年9月至12月。錯過集中繳費期的城鄉居民,可在2016年9月30日前參保繳費,但財政補助部分由個人補繳。
2016年1月至6月底,一檔110元/人/年、二檔280元/人/年。
在2016年7月至9月底期間參保繳費的:一檔為每人每年110元+財政補助標準,二檔為每人每年280元+財政補助標準。
新生兒:
新生兒辦理獨立參保繳費時間為其出生之日起90日內。
如果新生兒在2016年7月至12月底期間參保繳費,或2016年10月至12月出生90日內參保繳費的:一檔為每人每年110元+財政補助標準,二檔為每人每年280元+財政補助標準。“像今年的財政補助標準就是380元。”
享受待遇時間
城鄉居民:
在2015年9月至12月期間參保繳費的城鄉居民,其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時間為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
若在2016年1月、2月參保繳費的,享受待遇時間為繳清費用的次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在2016年3月1日後參保繳費的,需等待90日後可享受居民醫保待遇至2016年12月31日。
新生兒:
新生兒獨立參保繳費的,享受待遇時間為其出生之日起—2016年12月31日。新生兒未獨立參保繳費的,可從其出生之日起隨參加居民醫保的母親享受當年的居民醫保待遇。
如何報銷
居民醫保參保人員發生的普通門診費用可使用普通門診定額包乾,2016年的額度為每人80元。定額包乾資金可以用於參保人員本人、親屬或指定人門診就醫購藥或住院自付費用。當年未使用的餘額可跨年度結轉使用。參保人員在普通門診定額包乾額度內可全部使用並且報銷比例100%。需要參保人員注意的是:普通門診定額包乾資金屬於居民醫保基金,不屬於個人所有。對沒有連續參保繳費的居民,未使用完的定額包乾資金不再結轉和使用。
新增醫保待遇:
在定額包乾基礎上,參保人員在鄉鎮衛生院、社區服務中心、村衛生室、社區服務站以及一級及以下的社會辦醫療機構等基層醫療機構發生的普通門診就醫購藥費用,可由居民醫保基金按比例報銷一定金額,具體辦法由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市衛生計生委報市政府同意後發文實施。
詳詢市人力社保熱線電話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