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機構創新業務應對金融監管“加碼”
- 發佈時間:2015-09-28 03:32:30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目前,曾引發熱議的《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結束了為期近一個月公開徵求意見,將進入修改完善階段。按照新規,支付機構不得為金融機構,以及從事信貸、融資、理財、擔保、貨幣兌換等金融業務的其他機構開立支付賬戶,同時消費轉賬只能轉到同名銀行卡上。業內人士表示,這意味著代表第三方支付“野蠻生長”的時代正落下帷幕。
當前我國第三方支付平臺的交易規模快速擴張,連年增幅均在100%以上,一方面第三方支付改變著大眾的消費行為,提供給了消費者良好的支付體驗,另一方面第三方支付行業的快速發展也伴隨著安全事件頻發所暴露的風險,資金安全性、資訊安全性等方面問題的質疑。
“這輪監管風暴對整個行業影響很大,文件使得支付機構回到了本來應該回到的角色。”業內人士指出,“央行最近看似對金融創新監管‘加碼’的動作,是從金融行業系統性風險的角度來考慮問題,本質上能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和第三方支付行業更好地發展。”
回顧第三方支付的發展歷程,10餘年間其從最初定位於促進電子商務發展的附屬功能,到逐漸發展壯大成為中國金融行業中重要的組成部分。雖被定義為非銀行金融機構,但很多第三方支付企業在以單一業務為主營業務的基礎上,不少支付企業也正試圖從縱深方向挖掘更多的發展空間——其業務範圍依託著電子商務平臺的發展不斷拓展並滲透到金融領域範圍內,下沉至零散的小額賬戶的服務,不但有效推動了普惠金融的進程,也為相對固化的金融體系注入了新活力。而基於用戶對便利性和安全性的敏感而開發的産品和服務不斷推出,使得以支付寶、快錢為代表的第三方網路支付,以銀聯商務、拉卡拉、樂富為代表的線下銀行卡收單機構在支付便利性和安全性之間找到了有效平衡點,取得了飛速發展,同時也在産品創新和服務大眾小微用戶上做出了重要貢獻。此外,在行業細分領域裏,第三方支付平臺與網際網路貿易平臺相結合,也有著更強的風險控制優勢。例如,立足第三方支付的匯付天下、快錢、樂富支付,擁有著海量的客戶資料和交易行為資訊,且數據集中度高,在進行金融服務操作時,通過pos終端用戶的支付數據流和業務數據流,能更準確地判別資金風險。
新政實施後,第三方支付機構通過創新來拓展業務仍大有可為。儘管其不能繼續為網路借貸等網際網路金融企業開立支付賬戶,仍可結合自身優勢,為降低金融門檻提供電子支付技術與平臺優勢支撐。同時,借助交易大數據,支付機構還可以加強與金融機構的合作,為小微企業和個人用戶提供更多元化的金融增值服務。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