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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性與顆粒:音樂欣賞中音色問題

  • 發佈時間:2015-09-26 10:17:54  來源:科技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吾心吾性

  女兒很小時候(也就四五歲吧),在首次被問及願意學哪種樂器時,曾問道:“鋼琴和小提琴誰好聽?”當時受到我的斷然斥責,斥之為“什麼屁問題”。

  斥責是當然的:鋼琴和小提琴不存在誰更好聽的問題,孰優孰劣當然是見仁見智的事情。可是過後細想、深想,這是“屁問題”嗎?

  我在想,為什麼是鋼琴和小提琴?

  是的,它們在龐大的現代樂器陣列中,分別稱“王”和“王子”;歷代作曲家所作器樂作品,最多屬於它倆;普通人想到樂器,首先進入腦海的,也肯定是它倆……但是,僅僅如此簡單嗎?

  四五歲的女兒,對音色、樂器還沒有什麼概念,除了“什麼好聽我就學什麼”的小小功利之外,出發點和用心應該是純粹的。孩子的問題可能更接近本體。

  眾所週知,旋律、節奏、音色是音樂的三大要素。三者中,旋律、節奏不去説了,音色主要是由不同的樂器或人聲來區分的;當然,樂器演奏者能夠賦予樂器更豐富的音色內容,所謂音色的溫暖、委婉、渾厚、熱情、輕靈、憂鬱等等。但凡此種種,都有著很強的主觀性。那麼,什麼是它們內在的、不變的、自有的本質屬性呢?

  由此,忽然想到了歷史上“絲不如竹,竹不如肉”的著名審美命題。

  語出南朝宋劉義慶《世説新語·識鑒》一六引《孟嘉別傳》:“又問:‘聽伎,絲不如竹,竹不如肉,何也?’答曰‘漸近自然。’”意思是説,聽藝人演奏、演唱,弦樂不如管樂,管樂不如人聲,為什麼?因為它們一個比一個更接近自然。

  其實,早在春秋就有“歌者在上,匏竹在下,貴人聲也”(《禮記卷二十五·郊特牲》)的説法,可見崇尚人聲自然的審美情趣,淵源甚為久遠;近代西方音樂界,“人聲是最美的樂器”,也基本形成共識。這些都不再贅言。

  我想説的是,以歸納見長的中國古人,為什麼用絲、竹來指代所有樂器?

  原來絲(弦樂)最早都是彈撥發聲,以“琴瑟”為典型(臺前為琴,幕後為瑟),拉弦樂器的出現和傳入,時間上要晚得多;而竹(管樂)則是吹氣發聲,典型的如簫、塤等。在音色上,它們的不同顯而易見——彈撥樂器是由點狀、顆粒狀的聲音單元組成,吹奏樂器是由條狀、線性的聲音單元組成。

  回到初始問題,“為什麼是鋼琴和小提琴”,實為“為什麼用絲、竹來指代”的翻版——在現代樂器中,鋼琴、小提琴分別是顆粒狀音色、線性音色的典型及代表,儘管鋼琴可以通過延音踏板營造連續音,小提琴也能以撥弦製造顆粒狀音色,但這改變不了它們各自的基本面。

  在此意義上,“絲不如竹,竹不如肉”中,如果説“竹不如肉”體現了崇尚自然的審美觀,那麼“絲不如竹”所呈現的,是更為樸素、原始的藝術判斷。

  音樂與其他藝術門類最大的不同點在於,音樂作為聽覺藝術,具有時間上的流動性:一曲聽罷,與時“俱往矣”。可以説,沒有時間,音樂是沒有意義的。相比之下,繪畫則是相對靜止的物理存在,當然你看畫也需費時,但那是“以時間換空間”,你看不看,畫都在那裏;而音樂流過,你不聽就沒有,空間換不來時間。錄音技術發明之前的前工業革命時代更是如此,“錯過就不再”。

  絲之所以不如竹,就因為顆粒狀音色,無論顆粒之間連結多麼緊密,“大珠小珠落玉盤”,在時間上都是有間隔的。在古人看來,這至少不如悠長的“竹”音更接近人聲,實屬音樂流動性上的先天不足。

  這樣的分類有意義嗎?

  答案當然是肯定的。在音樂演奏、演唱和欣賞層面,線性與顆粒狀音色的劃分都深具意義。

  線性音色因其時間上無間隔,優勢在於連貫性、整體感;但讓聽者清晰地辨認出每個音,是對演奏者巨大的挑戰。以小提琴為例,拉出“乾淨”的音色,是演奏家入門的起碼“門檻”,同時又是最高境界。事實上,在世界範圍內,能以“真正乾淨”的音色拉任何曲目的小提琴家,同一時代決不超過10人。

  必須承認,古人對顆粒狀音色的樸素判斷並非偏見,在時間上有間隙的這些“顆粒”,如何組成一個連貫的整體,不僅考驗演奏家的技法,更考驗他們對音樂的理解。但同時,音色乾淨、沒有失真,是這一類型的優勢。同樣地,在世界範圍內,真正做到連貫性上毫無瑕疵的鋼琴家,同一時代也不超過10人。

  能佐證以上結論的實例數不勝數,其中以對鋼琴曲的管弦樂編曲最為典型。

  通常,對鋼琴曲的成功配器,因其音色層次感極大地豐富了,能收穫比鋼琴版更強的表現力和感染力。音樂史上最著名的例子,莫過於拉威爾對莫索爾斯基鋼琴套曲《展覽會上的圖畫》的改編,弗朗茲·多普勒(Franz Doppler)對李斯特19首《匈牙利狂想曲》(S.244)中第2、5、6、9、12、14首的改編,德沃夏克為自己傑出的16首鋼琴版《斯拉伕舞曲》(OP.46和OP.72)所寫樂隊平行版,以及其他人對無數藝術歌曲鋼琴伴奏的管弦樂編曲,等等。其中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李斯特《升c小調匈牙利狂想曲》之二,由20世紀指揮家中的音響大師斯托科夫斯基重新配器並親自指揮演繹,在李斯特原本高超的鋼琴技法之上又實現了瞬間昇華,令聽者無不驚嘆,被評為“史上最偉大錄音”之一。

  相反的例子亦多,以我至愛的J·S·巴赫《E大調組曲(BWV1006)》為最典型。

  我聽過的BWV1006演繹,主要有謝林、帕爾曼、格呂米奧的小提琴版,魯茨·基爾希霍夫的琉特琴(吉他前身)版(作品編號BWV1006a),以及摩納哥國家愛樂首席的現場小提琴版(BWV1006之一“前奏曲”)。其中,小提琴版無一例外地在“乾淨”上出了問題,特別是BWV1006之五“小步舞曲”Ⅱ、之六“布列舞曲”,包括當今世界聲名最為顯赫的小提琴家帕爾曼、被譽為巴赫無伴奏小提琴曲最權威的詮釋者謝林在內,都出現了難堪的吞音現象,幾乎把BWV1006中這兩段最動聽的篇章拉沒了;相比之下,格呂米奧版沒有吞音,無愧於“最忠實于巴赫原著”演奏家的頭銜。但比較基爾希霍夫琉特琴版的顆粒般細膩、清澈,所有小提琴版都顯得垃圾。極言之,BWV1006(特別是之五“小步舞曲”Ⅱ)甚至是線性音色樂器難以勝任的曲目。

  如此看來,“鋼琴和小提琴誰好聽?”或許真的是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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