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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共擔 尋求共識

  • 發佈時間:2015-09-24 05:27:34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年來,網路安全日益成為國內國際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9月23日,就國內國際網路安全發展現狀及相關問題,《經濟日報》記者採訪了中國人民大學網路犯罪與安全研究中心秘書長謝君澤。

  記者:“網際網路+”已經成為我國經濟改革與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但是,網際網路經濟的發展與安全問題是並存的。請簡要談一談目前我國網路安全的主要問題。

  謝君澤:我國目前網路安全領域主要面臨“內憂外患”的問題,“內憂”是指我國國內的網路安全管理任務艱巨,“外患”是指來自國外的網路安全威脅形勢嚴峻。

  從理論上講,我們把這些問題分為兩個方面。一方面是網路的自身安全問題,包括網路系統安全、網路數據安全、網路信道安全及相關網際網路企業的安全管理問題。關鍵資訊基礎設備保護就是這類安全問題的集中體現。這種網路安全的主要威脅是駭客入侵電腦資訊系統、非法竊取電腦數據、破壞電腦資訊系統功能,等等。它既可能是來自於國內的違法犯罪分子,也可能是來自於國外的違法犯罪分子。目前我國正在起草的網路安全法正是要集中解決網路的自身安全問題。

  另一方面是網路的相關安全問題,包括網路色情、網路詐騙、網路造謠傳謠,等等。由於網路的無界性,這種網路安全問題同樣來源於國內外。這兩方面的網路安全問題各有其特色,前者的特點是“專”,這種違法犯罪技術性很強;後者的特點是“廣”,即傳統的各種違法犯罪都變成了“網際網路+犯罪”,因此十分繁多。

  記者:中美兩國都是網際網路大國,在當前網路空間事端頻發、網路安全威脅不斷上升的大背景下,雙方加強網路安全領域互信與合作尤為重要。中美網路安全領域合作前景如何?

  謝君澤:我認為,中美網路安全領域合作前景可以用一句話來概括,就是“責任可以共擔,權利勢難調和,尋求共識規則”。“責任可以共擔”是説中美兩國在網路空間治理、打擊網路違法犯罪等國家或政府責任的承擔上完全有可能形成雙邊友好深入合作的局面。“權利勢難調和”是説中美兩國在網路空間主權等國家的根本性權利上勢必很難妥協。畢竟,網路空間已經成為資訊時代國家主權的制高點。“尋求共識規則”的意思是,雖然可能在國家空間主權等根本性權利的認識上會有衝突,但中美兩國仍應尋求能夠形成共識的國際法規則。

  在尊重網路空間主權的基礎上,中美兩國應該承認:雖然網路是跨國界的,但每個國家的文化、法律規則等都是不同的。中美及世界各國都應該承認“法律文化差異解決規則”,即“對於國外不認為是違法犯罪但本國認為是違法犯罪的網路行為,各國都有權在網路空間主權範圍內對其採取相應的過濾、封鎖等網路管制措施”。

  記者:對於國家、企業和個人,如何認識網路及網路安全?如何從法律角度看待網路安全觀?

  謝君澤:對於網路及網路安全的認識,很多人都是不一樣的。這一方面,由於網路及網路安全是一門技術性很強的領域,因此有些人認識不到它們的本質問題。另一方面,由於不同的人往往有自己局限的觀察研究視角,因此必然形成自己認為的“網路安全觀”。現階段的網路安全立法爭議極大,其根本原因莫過於此。

  網路是個社會,對國家而言是法域的擴展,對企業而言是市場的擴展,對於個人而言是生活空間的擴展。然而,網路絕不是一種簡單的資訊化“工具”。在法律概念下,“網路安全”應該定性為一種“網路秩序”的“安全”,就是網路活動所導致的社會秩序安全及網路活動中的各方主體權利義務的關係問題。技術上所説的開源代碼不安全、哈希加密演算法不安全、SSL協議不安全等,雖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安全”,但是,它們會在實踐和個案中影響到法律上的“網路安全”。

  總而言之,不管對於國家、企業或個人,樹立網路的“社會觀”與安全的“秩序觀”,都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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