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親歷海南“零負團費”3日遊 被拉進各種購物店
- 發佈時間:2015-09-22 16:55:0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350元“玩轉”國際旅遊島,“機會”只給外地人有何玄機?——記者親歷海南“零負團費”三日遊
被拉進各種購物店“消費”,稀裏糊塗被“請功德”,海南籍戶口不可報名……國慶旅遊旺季到來之際,新華社記者以遊客身份報名參團,遭遇種種亂象。記者調查發現,“零負團費”現象依舊普遍,旅遊市場整治需要“回頭看”。
團費低於成本價數百元,“導遊賭的就是外地人”
記者走訪海口市多家旅行社發現,島內遊線路眾多、産品豐富。以“三天兩晚島內遊”為例,檔次從“豪華團”到“三星純玩團”名目繁多,價格基本在350元至880元之間。
記者報了海南航旅旅行社的“貴賓團”。發團後,記者發現,遊客全都來自外地。更為蹊蹺的是,報團價格從350元到580元不等,但大家的合同上卻都一致寫著880元。
合同與實際付款不一致,有何“門道”?對此,海南省旅遊協會秘書長王健生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海南旅行社接團並沒有所謂的政府指導價。880元是行業最低成本參考價,相當於行業調控的價格底線,低於這個價格是典型“零負團費”。
“所謂‘零負團費’,就是旅行社在組織團隊遊時,以成本甚至低於成本的價格收客。”王健生説,但這是坑,旅行社得通過各種方式來“填坑”。
記者粗略計算此次行程成本:門票總費用約340元,交通200元,住宿及伙食350元,每位遊客最低成本接近900元,遠高於每人平均約400元的團費。
“錢不夠,飯裏扣”。最直觀的伙食方面,按照標準正餐十人一桌,十菜一湯,但十道菜中僅一兩個葷菜,不僅量少,米飯還是“夾生”的。而住宿方面,並沒有入住合同裏承諾的四星級酒店,而是被臨時安排到其他酒店,熱水都沒有。
記者隨後採訪多家旅行社發現,這個團的現象並非個例。而在淡季遊客人數很少時,價格還能更低。
“至於只接外地團,因為導遊賭的就是外地人。”一位當地旅遊從業者説。
海島遊變“購物遊”,遊客稀裏糊塗“請功德”
“零負團費”之所以被指為“坑”,是因為旅行社壓根不會幹這種“賠本賺吆喝”的事。超低價格必然導致旅遊服務品質下降,同時迫使導遊通過安排購物、自費項目等活動獲取回扣。
在記者參與的三天兩夜行程中,導遊小林為填滿“零負團費”導致的“債坑”,全程極力做三件事:
推介其他付費項目。如小林向遊客推介觀看和體驗萬寧興隆紅人(人妖)表演和“豪華遊艇夜遊三亞灣”,旅行團收費標準分別為200元和165元,比自己買票要貴一些。
引導遊客做“功德”。行程第二天,在前往三亞南山佛教文化苑的途中,小林非常“細心”地向遊客介紹了南山金玉觀音閣,並稱所有遊客“都要做一個‘功德’”,價格有30元和68元兩種。到達南山後,景區內部導遊也勸説遊客“做功德”。
拉客進店購物。記者隨團發現,合同行程單上並未寫有購物店,但小林每天都會帶團進入一個購物店。這些購物店雖位於城郊偏僻處,生意卻紅火。店外停車場上停滿了旅遊大巴。
如何剷除“零負團費”生存土壤?
旅遊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誘騙旅遊者,並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旅行社組織、接待旅遊者,不得指定具體購物場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遊項目。”
然而,記者從海南旅遊投訴服務中心了解到,旅遊法實施兩年來,有關“零負團費”的遊客投訴時有發生。今年1月份來瓊旅遊的顏先生,被導遊帶到一家水晶店購買了18萬元的水晶飾品,後經質檢部門鑒定實物與價值不符。去年4月份,湖南遊客栗女士參加海南4天3晚遊,導遊擅自增加4個自費旅遊項目,且態度極其惡劣。
不僅海南如此,全國關於“零負團費”的曝光也屢見不鮮。
近年來,海南多次進行旅遊亂象整治。“旅遊管理部門來檢查的時候我們的價格就高一點,沒有檢查的時候就低很多。”海南某旅行社一名工作人員説。
海南省旅遊發展委員會資訊中心主任李小山表示:“治理‘零負團費’是一項複雜的工程,建議遊客線上線下結合,在相對成熟的OTA(線上旅遊代理商)企業線上報名,等旅遊結束感覺不錯再確認支付費用。”
國家開放大學(海南)國際旅遊學院執行院長楊哲昆表示,“運動式”的打擊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治理“零負團費”頑疾,必須結合旅遊市場規律,一方面對旅遊産業相關企業和導遊給予扶持,另一方面對違反旅遊法的行為堅決嚴懲。同時,要提醒消費者報團時一定要理性,切勿貪圖低價,落入“零負團費”陷阱。(記者吳茂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