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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7日遊團費成本價曝光 2999元是零負團費

  • 發佈時間:2015-06-26 15:43: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張希  責任編輯:金瀟

  昨日,人民網曝光了赴泰旅遊市場亂象,發佈《泰國遊自費項目成“災” 導遊罵遊客:不交錢沒好日子過》一文,隨後記者採訪了多名業內人士,發現目前市面上推出的泰國旅遊産品大多在低於成本價銷售。

  泰國7日遊成本需6000元左右

  以5晚7天泰國跟團遊為例,記者通過搜索引擎發現,旅行社報價主要集中在1000元至4000元左右,鮮少旅行社也在出售5000元、6000元、7000元的旅遊産品,這些團被稱之為奢華團。但是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5晚7天泰國跟團遊泰國遊的成本在6000元上下,“這包括往返機票約3000元,簽證240元,還有酒店費用、領隊費用等,999、1999、2999多元團費的泰國遊都是零負團費,而且是負的很多的!”

  記者還發現,不僅僅是小旅行社,一些行業知名的大旅行社,也在售賣2000多元的5晚7天泰國遊産品,高於6000元的泰國遊,在市場上幾乎沒有。“因為6000元的泰國遊,幾乎收不來客人。”這名業內人士無奈地説。

  《旅遊法》對零負團費、自費項目等均有規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誘騙旅遊者,並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旅行社組織、接待旅遊者,不得指定具體購物場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遊項目。但為何無論是出境遊還是國內遊,仍出現諸多亂象?

  該業內人士透露,在《旅遊法》實行之初,的確取得了一些成效:旅行社團費上升、零負團費減少,但是伴隨著每況愈下的收客人數,旅行社開始偷偷降低團費,試探法律的底線,降到5000元,可以;再降到4000元,沒人管;再降,再降。漸漸地,原來旅遊市場存在問題不但沒有消失,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勢。

  旅遊行業相關利益方都需要負責

  “旅行社組團本應是為遊客提供比自助遊更優惠、更方便的服務,但現在旅行社不合理低價已經損害了旅遊整個行業的聲譽。” 中國社會科學院旅遊研究中心副主任劉德謙説。

  他認為,這種現狀是由於地方旅遊管理部門、工商部門等政府機構的不作為造成的, “他們沒有負起責任來,一些法律已經實施很長時間,但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旅遊法》等法律沒有得到真正重視,但是這種現狀是可以改變的。”

  不能忽視的是,在這些案例中,遊客也應承擔一定的責任。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旅行社員工説,“從河北到香港,團費就收450元,不讓你購物怎麼可能?這樣是不合法,但你來投訴,為什麼不看看自己交了多少團費呢?當然現在我們也在做高端團,確實是有一定市場的,但是增長很慢很慢。”

  北京聯合大學旅遊學院副院長張淩雲説,“如果出行前,已經告知遊客需要購物、需要參加自費,最後遊客還以此為藉口進行投訴,我認為這就涉及到了遊客誠信、道德問題,這樣的情況遊客維權時也是存在問題的。當然,目前整個旅遊業相關利益方都需要負責。”

  改變旅遊市場秩序到底該怎麼辦?

  對於旅遊企業來説,應注重服務品質的提高。提高團費沒人報不掙錢,降低團費就得非法盈利,對於這樣的矛盾,攜程旅行網公關經理陳彩銀提到,價格是吸引客人、但不是唯一吸引客人的手段,在保證價格具有競爭力的同時,旅遊企業應更著重開發多形態産品類型,讓遊客可以多形態遊玩,選擇更加靈活。張淩雲也認為,應鼓勵企業競爭,讓企業提供物美價廉的産品,鼓勵企業通過提供低廉的價格、良好的服務來吸引消費者。

  這半年來,面對旅遊市場亂象,旅遊職能部門也做出了努力。近期,國家旅遊局、公安部、工商總局三部門召開電視電話會議,聯手整治“不合理低價”、違法“一日遊”等擾亂旅遊市場秩序的行為。

  針對低價遊,國家旅遊局監督管理司司長彭志凱表示,國家旅遊局將通過曝光典型案例,揭露“不合理低價”背後的陷阱,加強對遊客理性消費的宣傳引導。“同時,按照組團社與地接社聯動治理,線上線下同時治理,旅行社與導遊一體治理,企業與從業者協同治理,法律應用、市場化手段、行政管理聯合治理原則,全國一盤棋整治旅遊市場頑疾。”

  劉德謙建議,旅遊主管部門、專家學者以及旅遊從業人員應該認真探討、反思一下旅遊業政策的盈利模式。“不能單靠一部法律解決所有的問題,也不能單靠某幾個政府部門去解決市場問題”,張淩雲認為,旅遊市場産生的亂象屬於市場問題,應交給市場去解決,旅行社、景區也應思考用優質、誠信的服務去換取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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