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機構設置 治理模式轉型
- 發佈時間:2015-09-18 09:29:25 來源:廈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 吳志明)9月16日下午,民生銀行舉行“公司銀行大事業部及零售、金融市場總部制改革實施啟動會”,標誌著醞釀半年之久的公司銀行大事業部制改革全面啟動。
用民生銀行董事長洪崎的話講,事業部制改革,就是從行政化、部門化、科層式的傳統銀行治理模式向專業化、扁平化、流程化的“客戶中心型”治理模式轉型。
據民生銀行發展規劃部總經理龔志堅介紹,公司銀行大事業部制改革,核心就是在總行成立公司與投資銀行事業部總部、分行成立公司與投資銀行事業部分部,通過明確各自的機構設置、定位與職能,建立公司銀行大事業部制運作機制。
在機構設置方面,總行整合行業金融事業部、産品事業部、及總行公司業務行銷管理、中後臺管理支援相關機構職能,建立公司與投資銀行事業部總部。總部劃分為戰略規劃、客戶線、産品線、風險管理、資産管理和管理支援六個模組,共設9個一級部門,3個總行派駐團隊。分行整合行業金融事業部(地産金融事業部除外)、産品事業部分部,及分行公司業務市場行銷、産品支援、區域業務組織推動、風險管理相關職能,成立公司與投資銀行事業部分部。
在定位與職能方面,公司與投資銀行事業部定位為全行公司業務戰略業務單元,對全行公司業務專業化經營管理負責,承擔全行公司業務整體規模、業績指標及全面風險管理與合規責任。公司與投資銀行事業部總裁由總行主管公司業務行領導兼任;分部總裁由當地分行行長兼任。總行向公司與投資銀行事業部總裁直接授予資産負債管理、財務管理與人力資源管理許可權。事業部總裁可在總行統一授權政策框架下進行轉授權。公司與投資銀行事業部分部在總部授權範圍內,具體負責當地公司業務行銷組織與協調、客戶銷售與服務、風險管理、人員管理等,承擔實體經營業績與全面風險管理與合規責任。
此外,公司銀行大事業部制改革的主要內容還包括建立事業部總部對分部的矩陣式管理模式,明確事業部産品線與客戶線協同銷售、雙向計價的關係,並在風險管理模式、資産負債與財務管理模式、人力資源管理模式、對事業部監督管理體系、事業部與分行的管理關係、事業部與其他條線關係等多個方面做出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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