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機構亂許諾被查
- 發佈時間:2015-09-18 09:29:23 來源:廈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 陳泥 通訊員 盧笑笑)因為在廣告中使用“承諾班”、“95%通過率”等字眼,同安一家培訓機構踩上了“史上最嚴”新《廣告法》劃定的“紅線”,近日受到市場監管部門的查處。據悉,這也是我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據今年9月1日起施行的新《廣告法》查處的首起案件。
前不久,大同市場監督管理所執法人員在日常監管中發現,轄區一家教育培訓機構發佈的廣告牌上,出現了“承諾班”、“95%通過率”等字眼。執法人員隨後調查了解到,該機構以中考培訓為核心業務,在同安頗有名氣。為擴大知名度、吸引更多學生前來報名,今年8月初,該機構負責人李先生委託自己開廣告公司的朋友,為自家的培訓機構製作發佈了一批廣告牌,將學校近幾年辦學的好成績以數據和承諾的方式對外展示。
在大同市場監管所,執法人員告訴李先生,今年9月1日正式施行了號稱“史上最嚴”的新《廣告法》,他委託朋友發佈的廣告中包含“承諾班”、“95%通過率”等字樣,違反了新《廣告法》第二十四條的相關規定。李先生當即表示,馬上叫人撤銷違法廣告,消除影響。目前,本案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連結】
新《廣告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對升學、通過考試、獲得學位學歷或者合格證書,或者對教育、培訓的效果做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
●明示或者暗示有相關考試機構或者其工作人員、考試命題人員參與教育、培訓;
●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教育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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