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共用才能提高創新效率
- 發佈時間:2015-09-18 01:30:53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以下簡稱科研設施與儀器)是科技創新最重要的基礎條件。2014年底,國務院發佈了《國務院關於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了進一步推進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共用的重要舉措。
《意見》要求建立統一開放的科研設施與儀器國家網路管理平臺。科研設施與儀器配置、管理、服務、監督、評價的全鏈條管理是一個閉環,資源的配置是管理的起點,日常管理和對外服務是實現資源配置效用最大化的關鍵,監督和評價是對資源利用狀況的把握,評價的結果是下一輪資源配置的依據。建立統一開放的國家網路管理平臺,將所有符合條件的科研設施與儀器納入平臺管理,是實現科研設施與儀器全鏈條統籌管理的重要載體。國家網路管理平臺應該為管理單位開放科研設施與儀器資源提供窗口,為各類科研設施與儀器用戶搜尋和獲得儀器服務提供便利渠道,為管理部門監督促進管理單位開展科研設施與儀器對外服務提供得力工具,為科技、財政部門開展對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服務考核評估的決策助手。
《意見》要求強化科研設施與儀器管理單位開放服務的主體責任。科研設施與儀器管理單位一要建立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共用制度,向社會公開科研設施與儀器使用辦法和使用情況,開展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服務;二要建設科研設施與儀器線上服務平臺,並納入科研設施與儀器國家網路管理平臺,實時開展科研設施與儀器線上預約服務;三要建立科研設施與儀器運作和開放情況的紀錄,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科技、財政部門的考核和評價。
《意見》要求建立對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服務的考核評估管理機制。定期對科研設施與儀器的運作情況、管理單位開放制度的合理性、開放程度、服務品質、服務收費和開放效果進行評價考核需要充分發揮各部門、各地方對管理單位的監督管理作用,充分激勵管理單位開放服務的積極性。一是要以法人單位為評估考核主體,建立分類對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服務考核的指標體系;二是以網路資訊技術為主要手段,引入第三方評價機構,建立定期考核的工作機制;三是以對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服務後補助和限制法人單位補充新購設備為獎懲條件,實現幹好幹壞不一樣的考核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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