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預約式考試公告
- 發佈時間:2015-09-16 17:30:48 來源:證券業協會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現將2015年10月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預約式考試(以下簡稱“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報名截止日年滿18周歲;
(二)具有高中或國家承認相當於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報名方式和報名原則
(一)報名方式
採取網上報名方式,考生可于2015年9月21日開始,登錄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www.sac.net.cn)並按照要求報名。為避免資訊洩露,考生不要通過其他網站進行報名。考試報名截止時間為2015年10月14日。
(二)報名原則
1、報名按照時間優先、繳費優先的原則,由個人網上預約報名。
2、每位考生每個考試日限報兩個科目。
3、同一時段多科目同時開考的場次,考生只能報考其中一個科目。
4、考生自報名成功起至該次預約式考試報名截止日一週前(具體日期詳見考試預約窗口)可選擇退考(退考流程參見《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預約式考試規則》)。
5、單場報名名額已滿後,如有考生選擇退考,在報名有效期內將會再次開放該場次報名,接受考生報名。
6、已參加預約式考試的考生,須間隔一次預約式考試之後才可以再次預約同科目考試,但不影響報考全國統考。
三、報名繳費
(一)報名費為61元/科,通過網路線上支付方式繳費。
(二)考生選擇報考科目後須在30分鐘內完成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預約報名;如報考後30分鐘仍未繳費,該科目報考自動失效,需重新報考。
(三)報名成功後,未在規定時間內選擇退考的考生,不得以未參加考試等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
(四)預約成功報考的考生,可在考試日前三天開始登錄報名網站列印准考證。考試時間、考場地點將在准考證中明示。
四、考試科目、範圍及形式
(一)考試科目
1、改革前的考試科目分為基礎科目和專業科目,基礎科目為《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專業科目包括:《證券交易》、《證券投資分析》及《證券發行與承銷》。
2、改革後的考試科目為《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和《金融市場基礎知識》。
(二)考試範圍
1、改革前的考試大綱和教材使用2012年版考試大綱及教材。(詳見http://www.sac.net.cn/tzgg/201206/U020120726382800684230.doc)
2、改革後的考試範圍參考《證券業從業人員一般從業資格考試大綱(2014)》(詳見http://www.sac.net.cn/pxzx/pxzdydg/)。
(三)考試形式
1、考試採取閉卷機考形式。
2、改革前的四科考試,題型為客觀題,共150題。改革後的兩科考試,題型為選擇題,共100題。
3、改革前後的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鐘,60分及以上的考試成績,視為合格成績。
五、考試日期及地點
(一)考試日期:2015年10月25日
(二)考試地點: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南京、杭州、成都、武漢、天津、濟南、鄭州、合肥、長沙、西安、重慶、長春、南昌、福州、昆明、蘭州等20個城市。
六、考試場次安排
具體科目開放考試場次數量詳見考試預約窗口。
初定考試場次安排如下:
考試時間
科目1
科目2
科目3
09:00-11:00
證券交易
證券投資分析
證券發行與承銷
13:00-15:00
證券市場基礎知識
金融市場基礎知識
15:40-17:40
證券市場基礎知識
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