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完成省直單位採暖用煤招標
- 發佈時間:2015-09-16 09:36:07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日前,由吉林省政府採購中心組織的2015-2016年度省直預算單位採暖用煤招標工作順利結束。
據了解,此前,該省財政廳發佈了《2015—2016年度吉林省省直預算單位採暖用煤政府採購規定》的通知,明確對於長春市內省直預算單位自燒鍋爐供暖房屋(含職工住宅)的採暖用煤,和不在長春市內的省直預算單位,自燒供暖用煤量在2000噸以上的,其採暖用煤均應實行政府採購。
通知要求,省直預算單位在組織本單位採暖用煤政府採購時,應嚴格遵守工作程式、工作紀律,由單位的主管領導、紀檢、後勤等相關部門人員組成採購小組,在招標認定合格的供應商範圍內,按照詢價、談判的方式實行煤炭採購工作。此外,各單位還應認真做好履約相關工作,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對所購煤炭的數量、品質進行驗收,並自行支付資金。任何單位不得用隨意推薦指定煤炭供應商的方式進行採購。凡有未按規定程式,違規操作的問題,當事人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