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旅遊形象宣傳口號及形象標識徵集公告
- 發佈時間:2015-09-16 07:34:23 來源:南昌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為準確概括南昌旅遊資源的特點,充分展示南昌的旅遊形象,以達到“聞口號、見標識,即知南昌旅遊”的效果,特面向全國公開徵集南昌旅遊形象宣傳口號及形象標識。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徵集內容
南昌市旅遊形象宣傳口號及形象標識
二、徵集時間
2015年9月~12月
三、徵集對象
本次活動面向全國廣泛徵集有創意的設計方案,個人和組織均可投稿,宣傳口號和形象標識分開投稿。
四、作品基本要求
宣傳口號:
1、作品主題鮮明,內涵豐富,能充分體現南昌歷史文化底蘊和旅遊特質。
2、文辭大氣,響亮有力,便於記憶,瑯瑯上口,具有衝擊力。
3、文字精練,簡潔明快,字數限制在20字以內,並附上創意文案説明。
形象標識:
1、反映南昌旅遊靈魂、辨識度高、有較強的視覺感染力。
2、全球化,國內和境外市場通用。對於國際市場來説,必須契合國際遊客的文化接受習慣,並對今後南昌旅遊長遠的國際國內市場行銷戰略、各種市場行銷活動的執行發揮作用。
3、應用性強,可用於名片、公函、信箋、宣傳品、紀念品、平面媒體、網路媒體、自媒體,國際性市場行銷活動,國際公關推廣等多種場合和載體。
4、作品附上創意文案説明。
五、參與方式
本次徵集採用郵寄或發送電子郵件兩種方式。投稿人請在信封或郵件標題中註明“南昌旅遊形象宣傳口號和形象標識”字樣,並寫明作者姓名、通訊地址、聯繫電話等資訊。
郵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紅谷灘新區新府路118號南昌市旅遊發展委員會6119室
聯繫人:徐思桐 (0791)83800559
葉琴琴 (0791)86865299
郵遞區號:330000
電子郵箱:nctravel@sina.com
六、截稿時間
自發佈之日起至2015年10月31日止(信件以掛號信件的郵戳時間為準、電子郵件以發送時間為準)。
七、評選方法
1、由南昌市旅遊發展委員會組織專家,評選出南昌旅遊形象宣傳口號和形象標識優秀作品各5條,並從優秀作品中評選可用的南昌旅遊形象宣傳口號和形象標識各一條。
2、評選結果將在網路媒體活動專題頁面、紙質媒體上公示,接受網友、讀者監督和抄襲舉報等。
八、獎勵標準
1、南昌旅遊優秀形象宣傳口號和優秀形象標識,各獎勵1000元人民幣,最後徵用的作品另獎勵10000元人民幣。
2、所有獲獎者將由南昌市旅遊發展委員會頒發獲獎榮譽證書。
九、特別聲明
1、投稿人須保證所提交作品無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如涉及版權等法律糾紛,由投稿人自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2、作品內容相同,以先投稿者為準(依投寄當地郵戳時間或郵件發出時間為先後次序);
3、作品一經入圍或採用後,南昌市旅遊發展委員會擁有該作品的著作權,並有權對作品進行修改、組合和應用;
4、本次活動不收報名費,無論採用與否,所投稿件恕不退還,請自留底稿;
5、有關南昌市旅遊概況及本次活動詳情可登陸:
南昌旅遊網:http://www.nctour.com.cn/
6、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南昌市旅遊發展委員會所有。
南昌市旅遊發展委員會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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