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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項目”應成為依法行政的樣板

  • 發佈時間:2015-09-15 14:29:22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南京明故宮遺址區出現商業開發”鬧得沸沸颺颺,記者調查發現,遺址區西南角一片約40萬平方米的地塊上,已經建起中航科技城兩棟百多米高大樓。據悉,作為當地政府的重點工程,這一項目竟然未按規定程式辦理,令人生疑。

  按照正常程式,這一項目應當遵循考古勘探、土地出讓、項目立項、規劃設計、施工建設的先後流程,這也是政府部門加強審批監管、確保項目合法合規的需要。然而,這一項目至今尚未完成考古勘探,且在土地出讓成交之前已經出具了規劃建設許可。如此前後不分、本末倒置,使其成為淩駕於審批監管和公眾監督之上的“特殊工程”。

  項目違規之濫,其根常在政績觀扭曲。由於一些人腦海中仍有GDP崇拜,認為大型工程建設可為地方帶來巨大經濟效益,於是處處為其提供方便。如果只是以提升審批效率、解決實際困難等方式來促進工程建設,當也無可厚非,但對經濟發展的過分強調並且關心關照超出了合法合規的尺度,在行政審批方面睜只眼閉只眼,自然會讓一些項目帶病開工。

  當前,經濟下行壓力較大,地方穩增長的需求日漸迫切。越是在這種時候,越要防止一些工程項目趁機打違法違規的主意。如果一味以經濟增長為藉口肆意上重點項目,並無視正常程式,先上項目再審批,批文未下就先建設,很可能造成重大環境污染隱患,導致産能過剩、資源浪費,甚至造成項目爛尾,增加社會隱患。

  項目違規也凸顯依法行政之切。一些地方為上項目、趕時間、求成果,常有相關部門幫助闖關,這正是工程違規違法多發的重要原因。南京明故宮遺址商業開發項目曝光後,政府部門、工程建設方等相關方面正圍繞文物保護討論下一步行動,正是推動依法行政、決策公開透明、擴大社會監督的挽救之策。

  地方政府的“重點項目”,不僅是展示經濟發展成果的案例,更是展示法治政府、責任政府、服務政府的窗口。這代表著地方政府的管理決策和服務水準,體現著政府的權威性和公信力。對此,決不能給“重點項目”開設違規審批的“綠色通道”,依法依規審批建設,才能讓重點項目真正成為兼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樣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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