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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國企領導人偏高過高收入將調整

  • 發佈時間:2015-09-15 06:38:00  來源:人民網  作者:鄒春霞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人社部:國企領導人偏高 過高收入將調整

  人社部:國企領導人偏高 過高收入將調整

  昨日,國新辦就《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有關情況舉行吹風會。國資委、發改委、財政部、工信部、人社部等5個部委官員共同出席,為上述文件做解讀。

  人社部副部長張義珍昨日介紹,中央部門管理企業負責人的薪酬改革方案正在履行報批程式,將於近期完成批復。她還特別指出,薪酬改革方案不會引發新一輪降薪潮。

  人社部:

  央企薪酬改革不會引發新一輪降薪潮

  張義珍昨日指出,中央部門和地方省級管理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改革從2015年1月起實施。目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管理國有企業負責人的薪酬改革方案除西藏外已全部批復。

  她表示,下一步將按照《指導意見》會同有關部門抓緊研究制定深化國有企業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具體方案。其中,改革國有企業工資總額決定機制,要結合國有企業的功能定位和分類,分類實施。

  就薪酬分配她指出,要建立與企業負責人選任方式匹配的差異化分配製度,薪酬分配辦法要與企業功能性質相適應、與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相掛鉤,同時推動企業負責人與職工之間形成合理的工資收入分配關係,調節不同企業負責人之間的薪酬差距。

  具體薪酬分配辦法上,她介紹,對組織任命的企業負責人,其基本年薪根據企業負責人崗位職責和承擔風險等因素確定;績效年薪以基本年薪為基數,根據年度考核評價結果,結合績效年薪調節系數確定;任期激勵收入根據任期考核評價結果確定。對市場化選聘的職業經理人,加強經營業績考核,對未完成約定目標任務、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她還指出,對由各級黨委、政府及其部門任命的企業負責人,重點是嚴格規範薪酬結構,建立科學合理的薪酬形成機制,對不合理的偏高、過高收入進行調整。

  吹風會後,在接受記者追問“國企薪酬改革會否引發新一輪降薪潮”時,張義珍回答稱,不會引發新一輪降薪潮,針對相關問題已有一個全面方案。她説:“對於過高偏高收入要調整,這對於整個工資結構和收入水準是一個規範,有關問題還會進一步研究。”

  國資委:

  加大對長期虧損國企的處置力度

  國資委副主任張喜武昨日就國企改革指出,對“僵屍”企業、長期虧損企業和低效無效資産要加大處置力度,以市場公允價格處置企業資産,變現的國有資本用於更需要的領域和行業。

  就國有資本佈局,他表示,當前尤其要在做好增量、盤活存量、主動減量“三量調整”上做文章。其中,“做好增量”即創新發展一批國有企業,對戰略性新興産業的企業優先支援、加快培育,對不符合國家産業政策和重點産業佈局調整要求的不再新投、增投國有資本;“盤活存量”,就是要重組整合一批國有企業,使國有資本向關係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和國計民生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重點基礎設施集中,向前瞻性、戰略性産業集中,向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優勢企業集中。

  另外要清理退出一批國有企業“主動減量”,對“僵屍”企業、長期虧損企業和低效無效資産要加大處置力度,依法合規通過證券交易、産權交易等資本市場,以市場公允價格處置企業資産,實現國有資本形態轉換,變現的國有資本用於更需要的領域和行業。

  發改委:

  混合所有制要杜絕國有資産流失

  國家發改委副主任連維良昨日就混合所有制改革解讀稱,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要堅持宜改則改、穩妥推進,特別是要切實保護混合所有制企業各類出資人的産權權益,防止國有資産流失。

  連維良表示,混合所有制改革要區分不同類型,包括“已經混合”和“適宜混合”、商業類和公益類以及集團公司和子公司等不同層級。對適宜混合的堅持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蓋,不設時間表,成熟一個推進一個。商業類中處於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原則上都實行股份制改革,充分運用整體上市等方式。

  對集團公司和子公司的區別,他指出,集團公司層面除國家有明確規定的特定領域堅持國有控股外,其他領域逐步調整國有控股比例。子公司層面,國有企業集團公司二級以下公司,以研發創新、生産服務等實體企業為重點,引入非國有資本、合理限定法人層級、有效壓縮管理層級。

  財政部:

  組建中央級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

  《指導意見》明確提出要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財政部部長助理許宏才昨日透露,要由國務院授權,在中央層面組建中央級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

  《指導意見》明確要“開展政府直接授權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履行出資人職責的試點”。許宏才表示,依據規定,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國資委授權模式,一種是國務院授權模式,其中在中央層面組建中央級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由國務院授權。

  據他透露,2015年,國資委、財政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在中央管理的110多家企業中積極推進包括直接授權試點在內的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工作。

  他指出,這種方式有利於進一步理清國有資産監管機構和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之間的權責關係。今後國有資産監管機構的指令主要通過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這個平臺,按照規範的法人治理結構,以“市場化”的方式層層傳導,規避政府對市場的直接干預,真正實現政企分開。

  背景

  五部門共同起草國企改革頂層方案

  昨日,國資委副主任張喜武、發改委副主任連維良、財政部部長助理許宏才、工信部副部長辛國斌、人社部副部長張義珍等5位副部級官員共同出席國新辦吹風會。

  據國資委副主任張喜武介紹,《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是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的部署,在國務院的直接領導下,由國資委、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工業和資訊化部、人社部等有關部門共同起草。

  財政部部長助理許宏才在吹風會上透露,國務院成立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國資國企改革,該小組由若干個部門組成,財政部是小組成員單位。

  他介紹,按照中央改革任務分工,財政部主要負責起草國企改革關於國有資産管理體制的改革方案。

  張喜武透露,文件稿經多次修改完善後,先後提請國務院常務會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以黨中央、國務院名義印發實施。

  不過,北京青年報記者注意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成立至今召開的15次會議的公開報道中,並未提及審議通過《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截至目前,公開報道披露的中央深改組審議通過的國企改革文件包括《中央管理企業主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關於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關於加強和改進企業國有資産監督防止國有資産流失的意見》等。本組文/本報記者 鄒春霞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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