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調整固定資産投資項目資本金制度
- 發佈時間:2015-09-15 05:44:55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北京9月14日訊 記者顧陽報道: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調整和完善固定資産投資項目資本金制度的通知》,旨在進一步解決當前重大民生和公共領域投資項目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增加公共産品和公共服務供給,補短板、增後勁,擴大有效投資需求,促進投資結構調整,保持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據悉,固定資産投資項目資本金制度自1996年建立以來,對改善宏觀調控、調節投資總量、調整投資結構、保障金融機構穩健經營、防範金融風險等,發揮了積極作用。2004年為應對當時經濟過熱適當調高了比例,2009年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適度調低了相關比例。本次調整,對2009年確定的固定資産投資項目資本金比例及相關內容進行了完善,合理降低投資門檻,有利於提高投資能力,增加有效投資,促進結構調整和民生改善。
此次調整主要堅持了三項原則:一是總體調低,進一步發揮投資的帶動作用;二是堅持有扶有控,適度調低有利於增加有效投資行業領域的項目資本金比例,對産能過剩項目依然保持原有比例;三是銀行獨立審貸,金融機構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獨立審貸,切實防範金融風險。
下一步,將著力抓好以下幾項工作:一是積極推進有效投資項目的建設。對關係國計民生的港口、沿海及內河航運、機場等領域固定資産投資項目最低資本金比例由30%調整為25%,鐵路、公路、城市軌道交通項目由25%調整為20%,玉米深加工項目由30%調整為20%,同時,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和急需的停車場項目,以及經國務院批准、情況特殊的國家重大項目資本金比例可比規定的再適當降低。採取上述措施,有利於調動相關行業領域的投資積極性,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進有效投資項目的建設。
二是要繼續嚴格控制産能過剩行業。要嚴格執行《國務院關於化解産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及國家投資管理規定和産業政策,堅決遏制産能盲目擴張。産能過剩行業要繼續執行原有的最低資本金比例,鋼鐵、電解鋁項目最低資本金比例維持40%不變,水泥項目維持35%不變,煤炭、電石、鐵合金、燒鹼、焦炭、黃磷、多晶硅項目維持30%不變。
三是堅持金融機構獨立審貸。金融機構要根據借款主體和項目實際情況,執行好國家規定的最低資本金比例制度要求,對資本金的真實性、投資收益和貸款風險進行全面審查和評估。要根據項目實際情況,自主決定是否發放貸款以及具體的貸款數量和比例,通過有扶有控的政策引導,促進形成合力的投資結構,增強發展後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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