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賣食品不能再任性
- 發佈時間:2015-09-15 03:32:26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郭少雅
閱讀提示:近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總局發佈了《網路食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明確指出,網上銷售食品應取得食品經營許可或者備案憑證,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如不能提供經營者具體資訊須承擔責任。通過網際網路銷售土特産、自家加工的食用農産品都將納入監管範圍。這,對於本身就在市場上屬於弱勢地位的農業生産和經營者,意味著什麼呢?
淘寶店主:
農民開網店,門檻高了怎麼辦?
在朋友圈裏,越來越多的微信公眾號或個體微商用圖文並茂的方式,為“吃貨”們展現著“舌尖上中國”的魅力,也為許多傳統優質的農産品打開了一條成本低收益高的銷售渠道。
杜千里是“太行山山之孕土特産”淘寶店的店主。2008年在鄭州大學取得工商管理的碩士學位後,一次山區之行,讓他踏上了農産品電商之路。“山裏人守著許多寶貝卻過著苦日子,山區有太多的好特産賣不上好價錢。”是促使杜千里留在山區,通過開設淘寶店經營山貨的動力。
如今,杜千里的“山之孕”被阿里巴巴評為全球百佳網商,仍在經營山貨的他得知《辦法》的發佈,不禁為許多還未達到一定規模的農産品電商捏了一把汗。“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是需要固定經營地點的,而很多經營農産品的網店並沒有實體店,在辦理相關證件上可能存在障礙。”杜千里説,“通過網路銷售農産品,理應規範化。但是如何幫助行動力較弱的農民辦理相關證件,政府的服務能否到位,是農産品網上銷售能否順暢的關鍵點。”
徐銘霞是一位“微商”,她經營的自製牛肉醬和直接從基地發來的有機稻米,在朋友圈裏頗有市場。然而,聽説《辦法》發佈,她告訴記者,“我的客戶都是在朋友圈裏一個一個積累起來的,完全通過顧客的口碑和信任。如果連微信不能自由賣産品了,我可能會退出這個平臺。”
徐銘霞並不反對對網路食品銷售進行規範,“朋友圈銷售農産品,確實存在以次充好和價格混亂的現象。如果工商部門和食藥監部門能夠為我們提供比較便利的登記手續,我是願意去進行辦理備案憑證的。”
對於農民電商的這一擔心,北京市朝陽區工商局某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近年來,工商部門對各種審批事項都進行了有效的精簡。進行農産品銷售的經營者可以持自己的有效身份證件先到當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劃定經營許可範圍,很多程式可以直接在網上辦理。“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確實需要一個固定的經營地點,畢竟一旦出現問題,需要追查問題食品的來源。目前很多創業孵化基地為中小創業者提供了這樣的便利,只要經營規範,辦理相關的證件應該不是大問題。”
第三方平臺:
倒逼經營者與生産基地建立穩定聯繫
春分全國合作社電商互聯互銷平臺是北京市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會搭建的一個農産品銷售平臺,上線産品基本為合作社基地直供直銷,産品的來源、負責人等資訊十分清晰。會長馮樂平告訴記者,《辦法》的發佈,可能會淘汰一批産品品質不合格,産品標準化水準不足的農産品電商。“這也促使農産品經營者跟生産基地建立穩定聯繫,産品品質要從生産抓起。”
淘寶網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從八月底開始,淘寶已發佈了《食品行業特种經營資質備案通知》,未提交食品特种經營資質的賣家不允許發佈商品,同時對存量商品執行下架處理。
“淘寶正在幫助網路食品經營者從小電商成長為‘企業店舖’。”該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不過,對於純粹經營農産品及經營地方特色食品的商家,如自産自銷農産品、水果、蔬菜、水産、海産這些無QS包裝的商品,暫時還得放寬要求,因為低成本、低門檻是這些農産品得以通過網路進行銷售的關鍵。“一方面,我們對這些店舖進行更多的關注,一旦這些店舖的銷售量達到一定水準,我們也會要求其向‘企業店舖’轉變,提供相應的資質。另一方面,我們也在同相關部門商討對這類電商的管理辦法。”
消費者:
“網售食品”是該管管了
雖然經常在朋友圈能夠淘到物美價廉,口味獨特的農産品,來自西安的王青女士也遇到過不愉快的購物經歷。“從朋友圈熟人那裏買到已經發黴的年糕,雖然知道她未必是想欺騙顧客,但小本經營的食用農産品確實在一定程度上無法保證穩定的品質。”
北京市民李先生告訴記者,自己從來不在朋友圈購買食品,“萬一吃壞肚子,向不向賣家要求賠償?不要求,自己窩火,要求,畢竟是熟人,不好開口。”
同樣是一瓶棗花蜂蜜,有的淘寶商鋪賣到七八十元一瓶,有的商鋪只要二十多元,看起來産品的包裝、品級又是一樣的。網上購物價格混亂是讓北京市民彭女士極為頭疼的問題,“網售食品是該管管了。很多誘人的圖片和實物區別太大,食品又不像衣服,可以試穿後不合適再退回。”
農産品上網隨意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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