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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批女貪官"同流不合污":玷污黨員本色

  • 發佈時間:2015-09-12 12:16:00  來源:中國青年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四川蓬安縣委原書記袁菱因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和行賄罪,一審被判無期。袁菱剛入政界時曾立志要幹一番事業,“我暗暗給自己定下了‘同流不合污’的行為準則。”然而,袁菱擔任縣委書記不過兩年,貪腐金額就飆升到4000多萬元。

  中紀委機關報——中國紀檢監察報9月12日發文指出,袁菱從為官的第一天開始就是帶著錯誤理念的——所謂的“同流不合污”,明知身邊有“害群之馬”,卻置若罔聞。表面上看,似乎很有出淤泥而不染的味道。但細細品味,這種想法玷污了黨員本色。

  文章認為,黨章規定,黨員要勇於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錯誤,堅決同消極腐敗現象作鬥爭,黨員光明哲保身是不行的。如果説隨波逐流是孬官,明哲保身只能説是庸官,挺身而出才是一個真正有擔當的不負組織、人民期望的好官。

  全文如下:

  四川省蓬安縣委原書記袁菱因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和行賄罪,被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據報道,當初,袁菱從西南石油學院被選調到四川省西充縣任副縣長,曾立志要幹一番事業, “我當時聽説有些基層幹部不嚴格要求自己,我就暗暗給自己定下了‘同流不合污’的行為準則。”然而,袁菱最終還是因為腐敗淪為階下囚。

  讀罷袁菱的違紀違法案例剖析,想必很多人唏噓不已。曾經滿懷憧憬立志要幹一番事業、對腐敗分子充滿鄙視的她,卻墮入腐敗深淵——擔任縣委書記不過兩年,貪腐金額就飆升到4000多萬元,令人震驚。

  回顧袁菱的蛻變過程,有其必然因素。可以説,她從為官的第一天開始就是帶著錯誤理念的——那所謂的“同流不合污”,就是身處歪風邪氣泥潭,明知身邊有“害群之馬”,卻置若罔聞,只是不與其一起做違法亂紀之事。表面上看,不管人家怎麼搞,只要自己不腐敗就行,似乎很有出淤泥而不染的味道。但細細品味,這種想法是很有問題的,甚至玷污了黨員本色。

  黨章對黨員義務有明確規定,黨員要勇於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錯誤,堅決同消極腐敗現象作鬥爭。意思很清楚,不管何種環境下,黨員光明哲保身是不行的,還必須對身邊的消極腐敗現象作鬥爭。從這一點來説,“同流不合污”,就不是一個合格的黨員——作為一名黨員領導幹部,如果對腐敗現象抱著睜一眼閉一隻眼的態度,既折射出其黨員主體意識不強,缺乏同醜惡現象作鬥爭的勇氣,也説明其缺乏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意識。

  事實證明,“同流不合污”這種錯誤意識很容易導致“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有一個事例很能説明問題:有一次,袁菱的一名部下到她辦公室塞給她一個裝著1000元現金的信封。袁菱雖然很堅決地拒絕了,但卻因這名原本和她走得很近的部下此後有意無意地疏遠她而耿耿於懷。她甚至由此認為,因為一個“紅包”,失去了一名部下的“信任”,得不償失。於是,她不再排斥“紅包”,或看或做,或收或送,漸漸“如魚得水”,膽子越來越大。

  不妨假設一下,當初袁菱若對部下因自己不收“紅包”而疏遠她一事非但不感到遺憾反而感到警醒,進而主動與歪風邪氣作鬥爭,她何至於如今“空余恨”?

  説到底,一個黨員幹部面對一時的壞風氣,是隨波逐流還是明哲保身,抑或是挺身而出,體現一個黨員的黨性。如果説隨波逐流是孬官,明哲保身只能説是庸官,挺身而出才是一個真正有擔當的不負組織、人民期望的好官。(原文標題為《“同流不合污”也是玷污黨員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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