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考核和追責 改善環境品質
- 發佈時間:2015-09-11 08:31:27 來源:天津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通訊員 劉國潔)西青區出臺了清新空氣行動考核和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對轄區內各街鎮、開發區黨委,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以及12個責任部門就大氣污染防治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等進行考核。
為深入推進全區清新空氣行動和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持續改善環境空氣品質,嚴格落實責任和責任追究制度,西青區委辦、區政府辦日前轉發了《西青區清新空氣行動考核和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簡稱《辦法》)。
考核街鎮、開發區的主要內容包括:全面落實組織領導和工作責任,強調黨政同責,全面加強空氣品質管理,全面完成年度任務和重點工作,全面強化監管和網格化管理。
考核各職能部門的主要內容包括:全面落實組織領導和工作責任,全面完成年度任務、重點工作,嚴格履行大氣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責任,認真落實人力、物力和財力保障。
《辦法》同時規定各街鎮、開發區和各相關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有關大氣污染防治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未履行或履行職責不到位的,將嚴肅執紀問責。依事實、情節和後果不同進行追責,可分為限期整改、通報批評、約談、追責4種責任追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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