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公立醫院藥品採購符合該省藥採政策
- 發佈時間:2015-09-11 00:31:10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不久前,本報報道了國家發改委公開致函建議糾正蚌埠市衛生計生委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有關行為。如今該事件有了後續發展。
針對近日媒體報道《安徽藥品“帶量採購”成交中標價是落選品種15倍》等消息,安徽省衛計委近日在其官網上公開發佈文章稱,蚌埠和蕪湖帶量採購偵測符合該省藥採相關要求。而此前,國家發改委曾于8月26日向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函稱蚌埠市衛計委在公立醫院藥品採購中“濫用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要求其整改。
安徽省衛計委稱,媒體報道對蚌埠市、蕪湖市藥品帶量採購工作提出質疑,稱“藥品中標價是落選品種15倍”、“最低價中標品種反而先出局”。經該省衛計委調查了解,上述説法和事實不符,蚌埠、蕪湖的藥品帶量採購符合省藥採《實施方案》要求。
據調查,蚌埠市藥品帶量採購分單品種和打包帶量採購兩種方式。其中,以全市94家公立醫療機構2014年臨床使用藥品量、金額等為依據,綜合因素排名前30位的藥品為單品種帶量採購品種,詢價建議降價幅度為25%;其餘藥品實行打包帶量採購,供貨企業總體降價幅度約為15%。
媒體提到的注射用頭孢他啶為省中標藥品,有多家廠家中標,其中價格較高的廠家産品因使用量大、金額高被列入單品種採購目錄;價格較低廠家生産的同品種藥品被列入打包帶量採購目錄,沒有落選,並非“最低價中標品種反而先出局”。
同理,在省級招標中中標的注射用奧美拉唑鈉、注射用奧美拉唑鈉,均有多家廠家的産品中標,其中價格較高、採購量大的被列入單品種採購目錄,價格較低的進入了打包採購目錄。
據介紹,蚌埠市此舉的目的是為了進一步壓縮藥品價格的虛高空間,遏制藥品購銷領域的商業賄賂,降低廣大群眾的醫藥費用負擔。在具體帶量採購中,醫療機構根據藥品使用需求,採購的藥品有價格高的,也有價格低的。從該市調查結果看,藥品帶量採購中價格低廉的中標藥品使用的覆蓋面更廣。
至於媒體報道“蕪湖縣基層藥品集中帶量採購目錄有部分最低價品種落選”也與事實不符。媒體見到的只是蕪湖市在網上公示並徵求意見的目錄,並非實際採購目錄。在實際執行目錄中,已包括了最低價藥品。另據了解,蕪湖市為推進分級診療,方便群眾就醫,保證慢病患者治療的連續性,經省同意,正擬擴大基層用藥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