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化公益或剝下個人募捐“天使的外衣”
- 發佈時間:2015-09-08 11:36:35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日來,百色助學網創建人王傑性侵助學女童事件持續引發輿論關注。隆林警方已將打著為百色老區貧困學生募集助學金的名義,騙取眾多愛心人士善款的“助學達人”王傑控制,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取證核實。從“助學天使”到性侵魔鬼
2006年,曾是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縣沙梨鄉某村小學教師的王傑,在辭去教師工作之後,組織創建了百色助學網。為了能募集到更多的善款,他還通過同學以及網站召集了一些當地的志願者,到廣東、上海等發達地區的網路論壇上進行宣傳。
起初,網站幾名創辦人和志願者們堅持做到每位貧困學生的資料網上公開、捐款公開、用途公開,在網站上,哪位學生已受助,哪位學生未受助,已受助的學生是否領取成功都在網上清晰地體現。
可是後來,因各種原因,幾個和王某共同創辦網站的夥伴以及眾多懷著慈善之心的志願者相繼離開了網站。此後,百色助學網幾乎由王傑一個人操辦。
“少讓一個學生失學、多建一所漂亮學校、關注一線教育教師”成為百色助學網首頁的標語,“一幫一”助學、物資籌捐、建校項目、關注教師、義拍義賣等公益項目也一項一項逐步設立起來。
人在權力關係中處於絕對優勢地位時,會滋生各種稀奇古怪的念頭、慾望。一旦這些念頭缺少監管,誰也説不準會幹出什麼事。這就是我們經常説的:“權力導致腐敗,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一個不需要任何付出即可得到的捐贈,對貧困中的學生是很難拒絕的。且不説捐贈會不會“助長不勞而獲的習慣”,至少,難以拒絕的捐贈背後,我們要警惕難以拒絕的脅迫,和那不易監管的腐敗。
不久後的百色助學網開始變質,王傑不僅隨意截留愛心人士的善款,而且還利用一些學子渴望得到助學金的心理,向正在上小學的女學生提出陪睡的要求。
個人募捐多方監督缺位
在這個事件當中,值得我們反思的是:在長達9年的辦網站的過程中,王傑既實施經濟詐騙,又對貧困女生實施性侵,甚至為那些無良老闆商人介紹幼女供他們淫樂,罪惡纍纍,當地為何沒有察覺?
“王傑事件”的産生不是偶然的,它暴露了當地政府多個部門履職存在問題,如愛心助學機制不健全,防性侵教育缺位,職能部門失察失職,對犯罪行為和個人疏于監管等。更重要的是這一事件暴露出個人募捐普遍缺乏監督的現狀。
既然是一家非法網站,為何百色助學網能在當地存在9年卻沒有任何監管?隆林縣教育局辦公室的相關負責人表示,王傑以個人名義在網上搞募捐是民間行為,教育局沒有權力去管。作為一名教師,“教育局可以管他的人,可是不能管他做公益。”隆林縣民政局民間組織股負責人則表示,王傑是以個人名義搞的網路募捐,不屬於社會組織,不歸民政部門管。而對於網站管理,民政局只負責規範社會組織網上名稱的管理,審批和監管是其他部門的職責。
“王傑的案例是典型的個人募捐案例,不是正式註冊的機構。作為一個未進行正規註冊的網路公益平臺,百色助學網在無監管的狀態下運營9年,相關法律的缺失是一個主要癥結。”華南師範大學公共管理學院講師褚鎣説。
據了解,我國捐助行為的法律關係主要依靠《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來規範。該法律明確,只有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會團體及機構才有募集善款的權利。但由於民間社會團體進行登記註冊的門檻過高,為數不少的民間公益組織沒有在相關部門登記註冊。而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中提到的對民間公益團體的監督監管,都是指登記部門對登記團體的監管。
“公益組織和機構進行募捐後,必須承擔法律要求的公開透明的責任。”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賈西津認為,與組織機構募捐不同,個人募捐實際上是一種贈予關係,即捐贈者將自己的錢直接贈予募捐者。而募捐者拿到錢後如何使用,是不受法律約束的,捐贈者也沒有權利要求其進行公開。這也是個人募捐屢受質疑的根本原因。
剝去公眾的“虛假想像”
如何在法律缺失的情況下,規範這種民間公益行為?“公益組織第一要有自己內部的監督,第二個要有群眾的監督,群眾監督就包括所有的公益組織之間的互相監督,王傑在當地待了那麼多年,幹了那麼多事情,難道那個地方的人都不知道他的事嗎?為什麼不能提出來?所以説我們公益團體要有一個監督機構。”柳州紅騎公益聯盟理事會理事劉轉運説。
但從實踐來看,這種缺乏法律規範的自我監督,終歸是存在較大局限。
以個人募捐為代表的傳統公益,很多人都是以志願者的身份在做,難免魚龍混雜、泥沙俱下。要想改變這種狀況,只建立法律制度是不夠的,需要建立新的職業化公益模式。職業化公益靠的是職業公益人士,依賴於城市化的陌生人社會和大工業資本,也需要政府建立專業的法律制度和監督體系。
當前可以做的是什麼?廣西思貝律師事務所主任阮子文律師認為,王傑經營百色助學網雖然屬於個人募捐,但是民政部門有指導與規範捐贈行為的責任與義務,而不是任其發展、不聞不問,給其犯罪留下空間。“在個人捐贈可能涉嫌違規時候,政府部門有義務監管和督促個人捐贈規範合法。”他表示,“同時,‘沒有登記’不應成為民政部門的藉口,政府應依法督促相關組織進行登記和合法營運。”
同時也希望能有更多的人一起來用實際行動幫助助學組織,尋找科學的項目管理方法。不僅公益圈包括社會公眾都要對這個行業多一些包容和共存,只要不觸及法律和道德禁忌,就應該用理解和接納的心態鼓勵其嘗試和發展。而公益慈善組織自身要正視且不回避任何存在的問題,做好項目和機構的管理。社會公眾,尤其是與此直接相關的捐贈人面對幾幅照片、幾段煽情的文字,就一時衝動急於釋放自己的愛心,一定“三思而後捐錢”。
“王傑事件”所顯示出來的公眾對公益的虛假想像——在公眾那裏,做公益的就該是“天使”“聖人”,對於“天使”和“聖人”我們只要信任就夠了,哪來的質疑,更談不上監督了。這也就不難理解9年來無人監管的原因,其實是根本不曾想過監督。正式這種“虛假想像”在某種程度上賦予了王傑“權力”,使其披著天使的外衣與失靈的法治系統、缺位的防性侵教育,失察失職職能部門等合力將受助女童推向黑暗的無底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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