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深交易所、中金所公開徵求意見
- 發佈時間:2015-09-08 08:31:13 來源:海南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新華社上海9月7日電 (記者潘清)為防範市場大幅波動風險,進一步完善我國證券市場的交易機制,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權益,推動證券市場的長期穩定健康發展,經中國證監會同意,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滬、深交易所”)和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擬在保留現有個股漲跌幅制度前提下,引入指數熔斷機制。7日,三大滬深證券交易所分別發佈通知,就指數熔斷相關規定公開徵求意見。
據了解,指數熔斷機制方案要點及主要考慮如下:
以滬深300指數作為指數熔斷的基準指數。設置5%、7%兩檔指數熔斷閾值,漲跌都熔斷,日內各檔熔斷最多僅觸發1次。分檔確定指數熔斷時間,觸發5%熔斷閾值時暫停交易30分鐘,熔斷結束時進行集合競價,之後繼續當日交易。14:30及之後觸發5%熔斷閾值,以及全天任何時段觸發7%熔斷閾值的,暫停交易至收市。熔斷至15:00收市未恢復交易的,相關證券的收盤價為當日該證券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分鐘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後一筆交易),期權合約的收盤價仍按相關規則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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