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減稅優惠下月起擴圍
- 發佈時間:2015-09-08 08:29:20 來源:廈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 陳泥)8月19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又決定,將對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20萬元提升到30萬元,減免稅新規執行時間從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記者昨日從地稅部門獲悉,據測算,在我市地稅部門管轄的企業中,2015年將新增200戶企業享受減半徵稅優惠。如果按優惠覆蓋全年的口徑計算,預計將多減免企業所得稅稅款約500萬元。
據介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範圍的通知》(財稅〔2015〕99號)于近日發佈,明確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在20萬元到30萬元(含30萬元)之間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其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間的所得,按照2015年10月1日後的經營月份數佔其2015年度經營月份數的比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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