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範圍
- 發佈時間:2015-09-02 17:14: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9月2日電 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今日發佈通知指出,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在20萬元到30萬元(含30萬元)之間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今日發佈關於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範圍的通知。
通知稱,為做好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銜接,進一步便利核算,對本通知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其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間的所得,按照2015年10月1日後的經營月份數佔其2015年度經營月份數的比例計算。
前款所稱小型微利企業,是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
通知還顯示,《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繼續執行。
通知強調,各級財政、稅務部門要嚴格按照本通知的規定,做好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宣傳輔導工作,確保優惠政策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