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意外理賠 投保責任明確
- 發佈時間:2015-09-08 05:29:22 來源:江西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該産品是一款以團體方式投保的意外傷害醫療費用附加保險産品(主險可為平安團體意外傷害險或一年期定期壽險等)。採用一次性繳費方式,保險費率高低取決於被保險人職業類別,費率合理。10萬元的最高保額能有效抵禦意外醫療支出,保障性強。産品特色在於被保險人不限于投保團體的成員,參保成員的配偶和子女也可以參保本産品,實現了一份保障保全家的最大化保障效果。産品門檻較低,5人以上即可參保,適用群體廣泛,被保險人投保年齡一般為18-60周歲,在退休人員佔比不超過10%的情況下,最高投保年齡可放寬至70周歲。
風險提示:産品只針對意外事故造成的醫療費用理賠,不包含疾病醫治費用賠付。保險支付範圍不含自費項目及藥品,並設有一定的免賠額。作為社會保險的補充,賠償僅對扣除被保險人從其他途徑獲得的補償後的剩餘部分醫療費用進行給付。另外,值得投保團體注意的是,企業主為其員工投保此險種,保單受益人只能指定為被保險人本人或其近親屬,企業主無領取保險金權利。
建議:總體來看,該産品投保簡便,責任明確,保障範圍廣,保險期限富有彈性,可根據投保人自身情況自由設定,費率較低,且有保費稅前列支的財務優勢,適合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小微企業或者職業風險較高的企業為員工投保。
點評嘉賓:華東交通大學講師 鄭也夫,研究方向:金融風險管理。研究課題:“基於數據挖掘的上市公司信用風險評估模型研究”,校科研立項課題,主持;“基於工程量清單模式的投標報價風險決策系統研究”,校科研立項課題;“基於拍賣市場的雲資源動態捆綁及分配策略研究”,省高教人文社科項目。(葛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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