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減稅力度加碼 所得稅減半範圍20萬元升至30萬元
- 發佈時間:2015-09-07 07:5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所得稅減半範圍從20萬元升至30萬元
專家表示,在經濟仍面臨下行壓力的情況下,減稅步伐應當更大一些
《證券日報》記者獲悉,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昨日聯合發佈通知宣佈,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半徵收範圍再次擴大,年應納稅所得額從20萬元提高到30萬元。專家表示,在當前中國經濟仍面臨下行壓力的背景下,此舉釋放出進一步為小微企業創業創新減負,為經濟發展提供持久動力的積極信號。
通知表示,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在20萬元到30萬元(含30萬元)之間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其中所稱小型微利企業,是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
此外,為做好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銜接,進一步便利核算,小型微利企業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間的所得,按照2015年10月1日後的經營月份數佔其2015年度經營月份數的比例計算。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譚雲明告訴《證券日報》記者,該項稅收政策的實施,將進一步減輕小微企業的稅收負擔,緩解融資難問題,增強小微企業應對市場風險的能力,有利於穩增長。
據記者了解,今年以來,國家出臺的小微企業減稅舉措層層加碼,在去年將小微企業所得稅減半徵收的年應繳納所得額從6萬元提高到10萬元基礎上,今年2月份起我國將企業所得稅減半徵收的年應繳納所得額上調至20萬元。此次是年內第二次調整。
隨著前期稅收優惠政策的逐步落實,越來越多小微企業從稅收減免中受益。國家稅務總局統計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全國共有239萬戶納稅人享受了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減稅86.54億元;2700多萬戶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享受了暫免征收增值稅、營業稅優惠政策,減稅399.77億元,兩項合計減稅486.31億元,有力地扶持了小微企業發展。
譚雲明建議,在經濟仍面臨巨大下行壓力的情況下,下一步減稅的步伐應當更大一些,減稅的範圍也要擴大,特別是對實體經濟的減稅工作,要邁出實質性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