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限電60%!甘肅棄風困局為何持續惡化
- 發佈時間:2015-09-06 00:00: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蓬勃發展的新能源是甘肅經濟的亮點,同時也是甘肅的痛點。甘肅地區棄風限電本是舊聞,但持續惡化的數據卻讓“舊聞”不斷成為“新聞”。
近日,多家甘肅風電企業人士告訴《中國能源報》記者,7、8月份,旗下風場限電比例最高達60%,限電幅度同比上升40%以上,企業面臨巨大經營壓力。在此背景下,甘肅省政府此前為緩解新能源消納而提出的風火發電權交易與大用戶直供電試點,亦未見成效。
60%陰影
國家能源局公佈的數據顯示,2015年上半年,甘肅風電平均利用小時數僅為657小時。如果説這一數據令業界沮喪,那麼,7、8月份的數據則令企業心寒。
“情況太慘烈了,近兩個月企業整體限電比例都接近60%。極端情況下,全省風電出力被降為零。”一家風電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現在我們更擔心的是10月全省供暖之後的情況,到時火電大發,風電只會限的更厲害。”
記者看到,某甘肅風場有時實時出力僅有三成,而當時風速卻為14.1米/秒。
據了解,目前甘肅的風電開發主力是五大發電旗下的新能源公司,各家裝機均超過百萬千瓦。在一線企業看來,目前甘肅限電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電力市場面臨全社會用電需求低速增長,跨省交易電量市場萎縮;二是新能源裝機不斷增加,造成棄風棄光現象嚴重。
由於本地消納能力有限,外送對甘肅新能源消納意義重大。據記者了解,目前甘肅全省送出電量超過87億千瓦時,預計今年的數字在110億千瓦時左右,主要目的地包括青海、山東和華中地區,但三地接受外來電的內生動力正明顯衰減。以2014年為例,當年華中接收的甘肅新能源電力為46億千瓦時,同比降幅超過25%。最新統計數據則顯示,今年上半年,華中地區僅接收了13億千瓦時來自甘肅的新能源電力。
與之相對應的是持續下滑的電力消費增速。中電聯近日發佈的《2015年1-7月份電力工業運作簡況》顯示,1-7月,全國全社會用電量31668億千瓦時,同比增長0.8%,增速同比回落4.1個百分點。9省全社會用電量出現負增長,其中包括去年接收了49億千瓦時甘肅新能源電力的青海,其用電量增速下降了5.9%,全國排名倒數第一。
在一線風企看來,除了外省市接受外來電的內生動力減弱之外,聯絡線考核也是導致近期甘肅新能源消納不暢的一個關鍵因素。2014年9月,西北網調開始對西北五省進行跨省聯絡線考核。“實施聯絡線考核後,西北電網將調管權下放至省級電網,收緊了跨省交易許可權,不僅控制總量,還要控制何時外送、送多少,超出計劃就是白送,不結算電費。”當地一家風電央企的負責人告訴記者,“由於甘肅新能源佔比大,調峰能力不足,為減少和避免考核,甘肅省調踐行的原則是盡可能壓低新能源出力,極端情況下甚至將全省風電出力降為零。”
多家風企負責人對記者表示,聯絡線考核實質上是將消納壓力轉移給了新能源企業。對於聯絡線考核後帶來的限電比例上升,電網公司應該以更加積極主動和負責任的態度來改善這種現狀,降低限電比例。
近渴難解
新能源消納形勢異常嚴峻,甘肅省政府不得不出手“救市”,以解近渴。據記者了解,從經濟可行的角度出發,目前甘肅緩解新能源消納的主要嘗試有兩個,一是參與風火發電權交易,二是試點大用戶直供電。
在發電權交易方面,甘肅已於今年5月底小試牛刀——中國鋁業蘭州分公司自備電廠(3×30萬火電機組)拿出6億千瓦時電量,與甘肅新能源企業做發電權交易。記者拿到的交易文件顯示,近百家風電場及光伏電站參與其中,部分新能源企業給出的發電權報價已超出甘肅的火電標桿電價(0.325元/千瓦時),6月的最高度電成交價達0.3556元。這意味著新能源企業要拿出部分補貼電價,讓利給對方。
新能源參與大用戶直供電則面臨負荷波動大的弊端,並因此産生擠佔通道之嫌。“經過計算,如果風電參與大用戶直供電,大用戶用電100萬千瓦時,實際只有約30萬千瓦時來自風電,剩下的70萬千瓦時還要靠火電和水電供應。”一位風企負責人告訴記者。
值得注意的是,一線企業實質上並不認同上述兩種交易方式,目前參與交易只能説是一種無奈抉擇。
“參與帶有一種半脅迫的性質,現在別人都在做,你不做能行嗎?畢竟這關係到利用小時數,還會直接影響出力分配。”一家企業負責人説,“按照電改9號文及其配套文件,新能源應享有優先調度權。現在不僅優先權沒有,在風場不能盈利的情況下,我們還得讓出3毛多,現在發一度電只能收回2毛多錢的邊際效益。”
“我們6月開始參與交易,可7、8月限電比例仍大增。事實證明,交易難以改善棄風限電情況。”另一家企業的負責人更為直白,“按照常理,讓風電參與發電權交易和大用戶直供的前提應是保證企業基本收益,比如保障風電全年利用小時到達2000小時,2000小時之外的風電參與競價。”
矛盾“無解”?
在多位新能源企業人士看來,目前甘肅新能源消納已“無解”。由此,酒湖特高壓成為了甘肅新能源企業的最大期盼。據記者了解,酒泉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壓直流輸電工已于6月3日開工建設,預計2017年初建成投運。該項目總的電網輸送能力將超過800萬千瓦,滿負荷情況下每年將可外送電量420億千瓦時。
事實上,在消納不力的背景下,目前甘肅河西地區已暫停新項目審批。但據接近甘肅省政府的人士向記者透露,在隴電入湘特高壓工程的刺激下,甘肅方面“正在醞釀”同步啟動“千瓦千萬風電基地二期項目”,新建500萬千瓦風電和150萬千瓦光電。
“現在項目管理許可權都在地方,在穩增長壓力之下,地方缺乏有效制衡機制,這類事情會一再發生。”一位資深行業人士對記者表示。
甘肅的“擴張舉動”也確非個例。國家能源局此前發佈的數據顯示,2015年上半年,風電限電現象出現明顯反彈,限電量達到175億千瓦時(相當於同期北京市居民生活用電量的2倍),同比增加101億千瓦時,限電比例15.2%,同比上升6.8個百分點。面對這種局面,部分省份的地方政府仍沒有引起足夠重視,單純為了拉動當地投資,在不具備電網送出等開發條件的前提下,催促開發企業開工建設項目;再加上,有的企業也急於擴大規模、搶佔市場份額,不計後果加快項目開工,造成無序建設,導致限電形勢進一步加劇。
對於甘肅的這種現狀,多位行業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目前新電改方案9號文的執行層面的文件還沒有下來,電力體制、機制改革未推進,就不可能保證可再生能源優先上網。
對此,行業人士提出,從大的政策層面而言,“第一,可再生能源法中規定電網要保障收購可再生能源,這實際上是一個標準問題,電網吸收多大比例的風電電量是保障性收購?國家應儘快根據實證經驗確定這個比例。第二,必須明確這部分發電空間由誰讓出,用什麼方式讓出,是用承擔法律責任的方式,還是其他辦法?這需要以政策或法律、法規的形式確定。”
就地方政府而言,專家建議,地方政府應制定相應規劃,讓新能源發展與整個電力系統發展相協調,不盲目上項目,保證優化發展;同時,各省政府之間應打破條塊分割,優先使用清潔能源,以實現減排承諾,發展低碳經濟。
對於電網公司,甘肅新能源企業的要求則顯得更為迫切。“希望西北電網能重新考慮跨省聯絡線考核制度,建議國家電網以促進新能源保障性全額收購為前提,優化調度考核方式、適當提高斷面穩定極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