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保護更年期女職工是社會文明的進步
- 發佈時間:2015-09-02 03:32:07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劉小兵
10月1日起,《山西省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正式實施,這是一部綜合性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的專門性地方法規,走在了全國前列。其中特別提到的對更年期女性職工的保護,引發了社會關注。
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女性到了更年期,保養不當或受外部環境影響,極易誘發更年期綜合徵。受此影響,辦事效率、人際交往都會大受“干擾”,患者鬱悶,周圍的人也會莫名緊張。
《條例》規定,“經二級醫療機構確診為更年期綜合徵的女職工,經治療效果仍不顯著,本人提出不能適應原勞動崗位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其他適合勞動崗位”。表面看,這只是一個涉及崗位調整的問題,但是,它所帶來的人文關懷和對社會進步的促進作用,卻極富正能量。
首先,從年齡時段來説,身處更年期的女職工正處職業生涯的“中晚期”,雖然精力體力較之一二十歲的年輕姑娘要差不少,但經過一二十年的經驗積累,她們中許多人往往正處在工作經驗豐富、業務技能和水準也相當成熟的階段。此時,正視這種現實,以立法的形式,對她們多一些人文關懷,設身處地為她們著想,反過來,更容易喚起她們的感恩意識和責任意識。相信有了這種更年期的勞動保護,不僅能讓這些女職工體會到企業的關懷,感受到全社會對她們的尊重,更重要的是,還能激發她們的工作熱情,充分發揮其“傳、幫、帶”的作用。
其次,從女性的生理結構和心理特點而言,較之男性更顯“柔弱”,而正處更年期的女性尤顯“脆弱”。對她們多一點關心、體貼,于情于理,都不為過。特別是更年期的女職工,一方面在家庭中承載著家務勞動的重任,另一方面在工作中又擔負著“挑大梁”的角色,在她們深受更年期“侵擾”之時,給予金錢和物質上的適當補貼,崗位或工作時間上的調換,對她們無疑是一種精神慰籍。即便對企業,也能激活人力資源,倒逼其加強管理,從而促進管理水準的提升。對社會來説,把關愛女職工權益的各項舉措落到實處,讓更多正處更年期的女職工能“緩一緩”身心,從根本上也有利於促進社會的公平、正義,體現出一種時代文明的進步。
由此可見,對更年期女職工給予更多的關愛,無論對個體、企業、社會,都是多方共贏的善舉。期望這項促進社會進步的多贏舉措能夠在更廣闊的範圍內推廣開來,讓更多的女職工從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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