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貸比指標改革水到渠成
- 發佈時間:2015-08-31 05:46:23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了《商業銀行法修正案(草案)》,擬刪除商業銀行存貸比不得超過75%的規定,將存貸比由法定監管指標轉變為流動性風險監測指標。這必將是一件載入我國金融史的重大事件。
回顧我國金融業的發展歷程,存貸比指標可謂應時代而生。在金融市場較為初級化的年代,這一被以法律形式確立下來的監管指標,適合當時的金融形勢和商業銀行資産負債的實際情況,對抑制經濟過熱、引導信貸合理投放、防控流動性風險起到了積極作用。隨後,為了和經濟金融發展形勢保持一致,監管層還數次對該項指標進行調整,以確保其有效性。
然而,隨著商業銀行資産負債結構、經營模式和金融市場的飛速發展,簡單以存貸為考核科目的存貸比,已難以全面反映商業銀行的流動性風險狀況。尤其在商業銀行負債結構多元化的今天,存貸比指標所能監測的範圍已經越來越有限。由於存貸比75%紅線要求的存在,一些銀行在經營中過分重視存款考核,片面追求存款規模,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商業銀行的業務創新和差異化發展。
而且,隨著流動性風險監管指標體系日益完善,已有更多新的、也更有效的監管指標在實際監管工作中發揮作用。所以,應時代之需被賦予重要使命的存貸比指標,應當隨時代發展進行變革。當然,運作多年的75%存貸比要求的去除,究竟會在何種程度影響金融市場,確實值得反覆探究。
在信貸供給層面,近年來我國商業銀行平均存貸比一直低於75%監管上限10個百分點左右,存貸比的改革會在一定程度上釋放信貸供給空間,但在當前企業投資意願減弱、融資需求不旺的環境下,不會造成短期內銀行體系信貸供給大幅上升的局面。
從防範流動性風險的角度看,目前銀監會對於商業銀行風險抵補能力和流動性風險等的監管體系已更為完備。同時,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也進一步強化了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的防控措施。在擁有更先進的多維度流動性風險監測分析框架及工具的背景下,作為監測指標之一的存貸比紅線的刪除並不會帶來很大影響。
順應全面深化改革的浪潮,通過深化金融改革解決發展中的制度梗阻,激發市場活力,是趨勢使然。讓存貸比指標卸去監管要職,可謂水到渠成。
(《農村金融時報》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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