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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3個月淹掉15部電梯 每部修理費高達3萬

  • 發佈時間:2015-08-26 07:01:00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跑到高層擰開消防栓,水淹電梯……從6月至本月19日,重慶大渡口5個小區15部電梯,被一名10歲左右的“熊孩子”這樣折騰,産生大筆修理費用。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

  監控鎖定10歲男孩

  “我剛站進電梯,就聽到‘嘩’的一聲,水就從轎廂頂上落下來了。”劉阿姨是禦景龍庭大廈10樓的住戶,她説,事發16日11點左右,隨後,3部電梯都停運了。

  “起初我們以為是哪家漏水了,逐層搜尋漏水點,結果查到30樓的時候,發現過道上的消防箱被人打開了,消防水龍頭也被人接上了消防水管,水管就放在電梯轎廂門外,還在流水。”一名物管人員介紹。

  物管查看電梯和樓道監控發現,一名10歲左右的男孩乘電梯到30樓,把消防箱內水管連接到消防栓上,又將水管鋪到電梯門前,再跑回消防栓,雙手擰開水閥。為了澆到3部電梯,他還拿起水管分別向3處轎廂門灑了十多秒的水。經走訪及張貼照片,物管發現小男孩並非小區住戶。

  同一男孩鬧5個小區

  記者從大渡口區房管局獲悉,經統計,從6月9日到8月19日,共有5個樓盤小區的15部電梯遭殃。每部受損電梯的修理費用可能達1萬-3萬元。經房管局協調,目前,受損電梯的維修費用都由各小區物管或開發商墊付。“我們還是希望小孩的監護人站出來承擔相應責任。”

  警方已介入調查,根據破壞手段和監控,警方基本確定破壞5個小區電梯的係同一個小男孩所為。目前,警方正在尋找這名男孩及其監護人。

  ■專家説法

  監護人需承擔責任

  倪世鈞律師介紹,若破壞電梯的孩子未滿16歲,則孩子的監護人需要承擔所有的賠償責任。“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故意損壞他人財物的,若年滿16周歲,則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一般會被判處3到7年有期徒刑。”

  心理諮詢師牟波表示,讓孩子做出如此出格舉動的,極有可能是好奇心。家長在對孩子進行教育時,一定要正確引導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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