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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西蘭華人再次因狂撈海産遭重罰

  • 發佈時間:2015-08-21 17:01:00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北京8月21日電 據新華社“新華國際”客戶端報道,紐西蘭初級産業部21日發佈聲明説,4名南島城市克賴斯特徹奇的華人居民因過量捕撈貝類海産遭罰款,其捕撈使用的兩輛豐田車同時被沒收。

  聲明説,在克賴斯特徹奇地區法院20日的審理中,四人承認捕撈10548隻鳥蛤,超過每日限制數量,總計罰款達8000紐西蘭元(約合3.4萬人民幣),他們當時使用的一輛小型貨車和一輛越野車被罰沒。

  根據紐西蘭初級産業部的規定,在克賴斯特徹奇所處的坎特伯雷地區,海岸捕撈鳥蛤的數量限制為每人每日150隻。初級産業部地區負責人彼得·海德稱,這是坎特伯雷地區稽查人員發現超過限制捕撈數量最多的一起案件,也可能是紐西蘭近年來最嚴重的案件之一。

  據悉,今年4月20日,初級産業部接到舉報後趕往克賴斯特徹奇北部一處河口,在四名非法捕撈者的兩輛車中分別找到4767隻和5781隻鳥蛤,裝滿了9大袋。

  

  上圖為紐西蘭初級産業部網站上的公告。

  海德説,四名稽查人員花了一個小時才數清楚鳥蛤的準確數量。

  【華人頻頻犯規】

  

  華人已經不是第一次因為控制不住對海鮮的“慾望”而觸犯當地法律。據新華國際客戶端報道,今年5月,奧克蘭市郊一家法院對一名華人女子處以1500紐西蘭元(約合人民幣6918.45元)的罰款,並沒收了她價值12.8萬紐西蘭元(約合人民幣59萬元)的奧迪Q7越野車。原因是她被發現捕撈了1162隻鳥蛤、183隻海螺、960隻生蠔,而相關區域的捕撈限制是每天最多50隻鳥蛤和50隻其他貝類。

  2014年8月,紐西蘭惠靈頓一名華人男子過量捕撈海參和鮑魚被初級産業部執法人員發現,被判家庭監禁6個月、社區勞動150個小時、禁止捕魚三年並向鮑魚育種基金捐款1.5萬紐西蘭元(約合人民幣6.9萬元)。

  紐西蘭海岸地區海産較為豐富,不少居民在海邊捕撈鳥蛤、鮑魚、龍蝦和牡蠣等海産。紐西蘭政府提醒,了解每種海産是否可以捕撈以及限額是捕撈者的義務,不能以不清楚規定為藉口搪塞。那麼紐西蘭在這方面的法規到底是怎樣的?

  【當地法規怎麼説】

  

  新華國際記者介紹説,紐西蘭初級産業部和多個環保部門與機構對居民下海“覓食”都有明確規定:只有本人親自捕撈的海産才能享用,與他人私自交易捕撈海産則違反法律。就個人捕撈者而言,紐西蘭初級産業部對不同地區和不同品種的海産均有嚴格的每日捕撈數量和尺寸限制,以避免大規模惡性捕撈行為。

  以黑金鮑為例,捕撈者在多數地區每天限撈10隻,每只黑金鮑的最長直徑必須超過125毫米。如果捕撈的鮑魚尺寸不夠,那捕撈者只能擦乾口水,把它重新放歸大海。

  

  龍蝦也一樣,在大多數捕撈地域,每條船限撈龍蝦6隻。如果使用龍蝦籠,籠子形狀、開口數量及大小都有限制。紐西蘭明令禁捕尾部捲起的雌性龍蝦,因為這些龍蝦往往即將産卵。捕撈者還必須測量龍蝦尾部尺寸,個頭不夠的龍蝦只能“忍痛割愛”。另外,放龍蝦籠的時間不能超過24小時,以防止章魚潛入殺死無法逃脫的龍蝦。

  多數海岸都有明確標注,説明此地能捕撈何種海洋物産,各種物産捕撈限制是多少。採集不足標準的魚類、貝類,以及過量採集海菜都是違法行為,情節嚴重者會被起訴,受到法律制裁。

  通過這些措施,紐西蘭希望避免大規模惡性捕撈海産的行為,推動對近海海産的可持續管理,既讓公眾既享受海洋的饋贈,又讓海洋為人類永續造福。(記者田野、宿亮,圖片源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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