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産稅十三五落地 專家稱若稅率過嚴將面臨較大阻力
- 發佈時間:2015-08-20 16:52: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央廣網財經消息(記者宓迪)今天,《經濟參考報》報道稱全國性房産稅框架有望于“十三五”期間出臺。著名房地産專家、央廣特約評論員韓世同在接受央廣網財經記者採訪時表示,房産稅制定的關鍵在於確定一個合理的徵稅範圍和稅率,如何制定一個不偏不倚的框架將考驗政府能力。
韓世同同時表示,目前並沒有消息顯示確定的徵稅時間點和框架。實際上,現在市面上大量的存量房已經向業主徵收了較為高額的稅收,如何照顧業主意見將成為關鍵問題。房産稅的稅率若過高將面臨較大阻力,關鍵是找到一個合理的徵稅體系。
財政部稱2020年完成財稅體制改革房産稅成重點
《經濟參考報》今天引用多位權威專家的消息稱,財稅改革有望成為“十三五”的重點。文章表示,政府計劃增加房産稅等直接稅,減少間接稅。在中央和地方關係方面,文章建議回歸分稅制本質,以調動央地兩個積極性。
事實上,去年6月30日中央發佈的《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就已經確立了建立“有利於科學發展、社會公平、市場統一的稅收制度體系”的目標,並將改革重點鎖定六大稅種,包括增值稅、消費稅、資源稅、環境保護稅、房産稅、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稱,將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在立法、稅制改革推進方面要取得明顯進展,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要基本達成共識,2016年基本完成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重點工作和任務,2020年各項改革基本到位,現代財政制度基本建立。同時,樓繼偉表示將加快房地産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由人大常委會牽頭,加強調研,立法先行,紮實推進。
相關連結:財稅改革重大事件盤點
1983年,我國第一次開徵國營企業所得稅。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 , 國家對國有企業不徵企業所得稅 ,僅以所有者的身份參與國有企業的分配 , 實行國有企業上繳利潤的制度。1984年,我國明確了對國有大中型企業繳納了55%的所得稅後的利潤統一開徵調節稅,正式把國家同國有企業的分配關係完全作為稅收關係固定下來。
1994年,我國建立了中央和地方分稅的分稅制體制。建國之初,我國財政體制是一種原蘇聯的統收統支的中央集權體制模式; 1980年開始改行“分灶吃飯”的分權體制; 1988年後又改為多種形式的“大包乾”財政體制和財稅管理制度。直到1994年 , 我國對稅制進行改革 , 才實現了真正的“質變”, 由行政性分權改為經濟性分權 ,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邁出重要一步。
2006年1月1日,我國正式廢止農業稅。這一偉大壯舉標誌著在中國延續兩千多年的農業稅走入歷史 , “皇糧國稅”正式壽終正寢。
2008年,我國統一了企業所得稅。本著國民待遇原則 , 國家在稅收政策上將內外資分別為33%和24%的企業所得稅率正式統一為25%,正式宣告了“同地不同稅”的時代正式進入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