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慈善評選不得向參評單位和個人收取任何費用
- 發佈時間:2015-08-20 09:24:41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民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在近日聯合發佈的《關於建立和完善慈善表彰獎勵制度的指導意見》中明確指出,各省(區、市)開展慈善評選表彰活動,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財務規定,舉辦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參評單位和個人收取費用或者變相收費。
意見從做好立項工作、確保表彰品質、規範工作程式、創新工作方式、嚴肅評選紀律等5個方面對各級政府開展的慈善表彰獎勵工作作出了明確要求。
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副司長孟志強介紹,該文件對嚴肅慈善表彰評選活動的紀律作出了特別強調,對違反評選紀律的參評單位和個人實行“黑名單”制度,一經核實,6年內不得再行申報。獲獎單位和個人出現嚴重違法違紀行為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要對其已獲獎項予以撤銷。(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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