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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職工退稅政策別成“唐僧肉”

  • 發佈時間:2015-08-20 03:31:54  來源:新京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一家之言

  據報道,江蘇丹陽福強紙箱製品公司在殘疾人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為9名健康職工辦理殘疾證,騙取退稅補貼70余萬元。其中,丹陽市殘聯理事長受賄辦理假殘疾證,市民政局生産科長收錢通過年檢,近日,涉案人員被依法判刑。

  為保障殘疾人權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于2007年出臺政策,根據殘疾人職工數量不同給予福利企業相應的退稅優惠政策。這本是一個飽含善意的政策杠桿,卻被狡黠的企業主給顛覆了。

  檢索相關新聞,利用殘疾職工騙稅的案件可謂此起彼伏,手法大致有二:一者,讓健康職工“被殘疾”;二者,“空挂”殘疾人湊職工人數。比如,2011年江蘇淮安市檢察系統立案偵查了“假福利企業”騙取退稅涉及瀆職犯罪案件10件;2012年,雲南曲靖市一家企業偽造殘疾職工出勤表、工資表、退稅申報資料,被查出騙稅250余萬元。殘疾人的政策福利,成了“揣在福利企業老闆兜裏的糖餅”。

  殘疾職工退稅政策成了企業主非法逐利的“唐僧肉”。遍覽這一系列騙稅案件,無論用怎樣的手法增加殘疾人職工數,最終都需要賄賂當地民政等部門的工作人員,從而順利獲得福利企業和退稅資格。可以説,幾乎每一起騙稅案的背後,都隱藏著公職人員的瀆職和貪腐。

  在制度設計層面,一方面,國家有關部門在出臺退稅政策中,鼓勵條款豐盈,而監督條款與罰則設置不夠,地方殘聯、民政、國稅等部門都介入其中,但各自的責任擔當卻不明晰;另一方面,之於福利企業的認證、年檢、退稅,企業、民政、稅務等形成了一個閉路,鮮為外界所知,導致福利企業悶聲發財。

  所以,是時候明確界定各有關部門的監督職責了,同時,不妨通過一定範圍內的公示要求,讓退稅福利曬在陽光下。去年下半年,有關部門透露擬出臺退稅新政,將退稅標準由3.5萬元提高到7.5萬元。這當然是利好消息,但是,政策福利提高的同時,監管的籠子有必要扎牢,因為于不法企業來説,標準提高意味著誘惑增大。

  □燕農(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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