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空氣品質排名落後 “罪魁禍首”是臭氧
- 發佈時間:2015-08-19 09:58:00 來源:華西都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成都藍”的同時,為何空氣品質排名落後?日前,環保部公佈7月份城市空氣品質排名,首次上榜“後十名”的成都,引發了市民的疑問。8月18日,成都市環保局做客“成都面對面政風行風熱線”,做出了解答。同時,被稱為“史上最嚴”新《環保法》於今年實施。記者從該局獲悉:“1—7月,成都區(市)縣環境行政處罰情況具體為:查處346件,處罰金額1165余萬元。”
日前,環保部公佈7月份城市空氣品質排名,成都排名倒數第9,首次上榜“倒數十名”,引起了市民疑問。“為何藍天多了,空氣差了?”
“今年上半年,PM10較去年下降達到10.4%,PM2.5下降達到了23.7%。就7月來説,PM2.5和PM10和去年相比差不多,但是臭氧有比較明顯的上升。”成都市環保局大氣處處長程朝暉介紹道,環保部公佈的空氣品質排名是綜合指數的排名,7月成都臭氧濃度上升,拉高了“平均分”。
程朝暉説,7月,成都溫度相對偏高,而濕度低,紫外線強度增強,揮發性有機物在增加,導致臭氧濃度高於平常。“他説,為了減輕臭氧濃度,環保部門已經有了“對策”:“加大對高排放汽車限行區域的查處,對産生氮化物的工業企業的監管等。同時,針對揮發性有機物産生涉及的傢具和汽車製造業等,通過提高排放標準,來儘量控制揮發性有機物的污染。”
今年是新《環保法》實施的第一年。“1—7月,成都區(市)縣環境行政處罰情況具體為:查處346件,處罰金額1165余萬元。”成都市環境監察執法支隊支隊長趙戢介紹。此外,成都還有1件按日計罰案件。“今年第一季度監督性監測中,成都有一個污水處理廠,外排廢水超過排放標準,我們向該公司送達《環境行政處罰決定書》,處罰款700元,並責令其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他介紹,經復查發現該公司外排廢水仍然超標,成都市環保局對該公司2015年2月14日至2015年3月12日期間拒不改正違法行為實施按日連續處罰,計罰27天,罰款金額1.89萬元。
華西都市報記者張路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