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璐:引金融活水需開新渠
- 發佈時間:2015-08-19 05:49: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當前,實體經濟運作中存在資金“血脈不暢”的問題。有關方面出臺了不少舉措,在某種程度上起到了“開源”、“疏渠”的作用。但是,銀行是盈利性機構,較大的經濟下行壓力使其對實體經濟的“輸血”力度打了折扣。在這種背景下,融資擔保的作用應引起高度重視,努力形成從資金補償、財稅支援到創新監管的閉環,出臺能落到實處的保障和補償機制,真正使實體經濟得到滋養
日前,國務院印發《關於促進融資擔保行業加快發展的意見》,旨在切實發揮融資擔保對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以及創業就業的重要作用,把更多金融活水引向小微企業和“三農”。
當前,實體經濟運作中存在資金“血脈不暢”的問題,突出表現為“三農”、小微企業等薄弱環節的融資難、融資貴。有關方面進行了大量努力,也取得了積極成效。比如,央行數次實施“定向降準”,引導資金投向需要資金的實體經濟領域;銀監會制定實施“三農”專項金融債政策,探索建立資金回流農村新機制;差異化準備金策略的實行,調動了各銀行設立小微專營機構的積極性;《關於規範金融機構同業業務的通知》的發佈,在規範同業、信託、理財、委託貸款和清理不必要的資金“通道”、“過橋”環節方面,縮短了融資鏈條,降低了小微企業擔保費用。
可以説,以上這些措施在某種程度上都起到了“開源”、“疏渠”的作用,卻仍難以讓實體經濟真正“解渴”。目前,經濟面臨較大下行壓力,銀行作為盈利性機構,為防範信貸風險,不敢輕易放貸給不確定性較大的企業和項目,對實體經濟的“輸血”力度也就打了折扣。
在這種背景下,融資擔保的作用應引起高度重視。目前,各地有不少商業性融資擔保機構,但其作用的發揮卻受到種種制約。比如,銀行與擔保公司之間資訊不對稱;擔保放大倍數過低,國家規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産10倍,實際多數為3倍左右;行業盈利水準較差,手續費低,難以承受發生風險時多數100%的賠償。
為彌補商業性擔保機構的不足,引入政策性融資擔保很有必要。具體來説,探索建立政府、銀行和融資擔保機構共同參與、共擔風險機制和可持續的合作模式,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擔保貸款發生的風險給予合理補償;設立國家融資擔保基金,與融資擔保機構一起,層層分散業務風險;發展一批經營規範、信譽較好、聚焦主業、服務小微企業和“三農”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加大財政支援,落實對融資擔保機構免征營業稅和準備金稅前扣除等政策;對政府性融資擔保和再擔保機構減少或取消盈利要求,適當提高對小微企業和“三農”擔保貸款的風險容忍度。
上述措施,形成了從資金補償、財稅支援到創新監管的閉環,為解決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消除了梗阻。但是,要想徹底解決銀行“惜貸”的後顧之憂,還必須要有能落到實處的保障和補償機制。首先,融資擔保基金應設計好資金來源、用途和監督機制,避免尋租;其次,財稅政策要儘早足量落地;再次,對薄弱環節信貸風險的容忍度,也要實實在在地提升。在這個過程中,要堅持市場主導和政策扶持相結合,完善定向調控,國家和地方政府齊發力。同時,應健全融資擔保機構信用記錄,創新分類監管和差異化管理模式,建立規範融資擔保的長效機制,有效防控金融風險,更好發揮融資擔保為農為企分憂、助力創業創新的作用。
總之,只有瞄準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的各個瓶頸,一一加以解決,才能讓金融活水暢流,真正使實體經濟得到滋養。(原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王 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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