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進中央本級項目 支出定額標準體系建設
- 發佈時間:2015-08-19 05:27:58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北京8月18日訊 記者崔文苑報道:為貫徹落實新預演算法和《國務院關於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財政部今天發佈通知,加快推進中央本級項目支出定額標準體系建設。
所謂項目支出預算,是中央部門在基本支出預算之外編制的年度項目支出計劃,如大型修繕、大型購置、大型會議等項目支出。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鄧淑蓮表示,項目支出定額標準,就是根據項目的資産配置量、資産消耗量或業務工作內容等,確定項目預算支出的標準。
在此次財政部發佈的《通知》中,從多方面明確了如何加快推進中央本級項目支出定額標準體系建設。
在加快標準編制進度方面,《通知》要求,對於已納入建設計劃但未按期完成的項目支出定額標準,務必于2016年6月底前完成。如果確實難以編制完成,須按程式調整建設計劃。“同時,還要適時增加通用和專用定額標準建設任務,重點加快資産配置標準和部門內部標準建設,力爭在2018年以前實現80%以上適合實行標準管理的二級項目都有標準可依,按標準核定。”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説。
在標準編制和管理上,《通知》不僅提出項目支出定額標準要堅持急用先行,簡便易行,還需建立動態管理機制,適當對定額標準進行調整。“編制支出標準的時候,應以市場難以發現支出標準、可量化、經常性的支出項目為重點,堅持急用先行。編制綜合定額標準難度較大的,可先對項目支出中容易量化管理的部分制定標準。”該負責人同時表示,在後期嘗試動態管理中,需研究建立項目支出定額標準定期清理和調整機制,結合經濟社會發展、物價水準變動、部門職能調整等情況,及時調整定額標準。
《通知》還提出要創新標準建設方式。對於支出內容相同或相近的同類項目,可按類別採取相互協調等方式共同編制。標準建設工作既可由部門自行承擔,也可以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將部分工作委託給行業協會、仲介組織等專業機構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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