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貸款保證保險在榕試點
- 發佈時間:2015-08-18 09:31:59 來源:福州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記者 楊劍峰
福州晚報訊 記者從福建銀監局獲悉,我省推動在福州、泉州、三明試點小微企業貸款保證保險(簡稱“小貸險”)。省財政首期安排2000萬元,試點市按照1:1配套共同組成小貸險風險補償基金,截至6月末已推動9家銀行開展小貸險業務,累計放款8筆,金額為180萬元。
據了解,小微企業貸款保證保險無須抵押物和擔保。申請銀行貸款的企業作為投保人,保險公司作為保險人,銀行經辦機構作為貸款人和“小貸險”合同中的被保險人。在發生小微企業未按約定履行還貸義務且銀行追索未果等保險合同約定事由時,由保險公司按保險合同約定承擔大部分銀行貸款損失賠償責任的業務。小微企業包括農業種養殖大戶、個體工商戶等。貸款資金只能用於滿足生産過程中合理的流動資金需要,不得用於消費及其他用途,也不得轉借他人。
“小貸險”主要為小微企業服務,通過這一方式可緩解小微企業由於缺乏抵押物、擔保等原因的貸款難問題。在額度方面,“小貸險”單戶貸款金額實行差別上限:試點前兩年,小微企業單戶貸款金額不超300萬元,其中農業種養殖大戶不超100萬元,個體工商戶不超150萬元。試點第三年,相應額度在原有基礎上可再調高20%。
記者另了解到,早在2012年,在榕一家保險公司就在國內率先推出小微企業貸款保證保險。小微企業投保該保險,就能從合作銀行獲得最高200萬元的無抵押貸款。其主要面向經營時間1年以上,在當地工商局、稅務局註冊登記,年銷售額在200萬元以上的小微企業。企業融資可用於其購買機器設備或原材料。與傳統的企業貸款相比,小微企業無需提供任何抵押物、貸款,整體時效一般控制在一週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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