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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四舉措有效盤活財政存量資金

  • 發佈時間:2015-08-17 14:11:48  來源:中國財經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近年來,青島財政在盤活財政存量資金上,堅持“嚴”字當頭,敢於動真碰硬,勇於打破固有利益藩籬,果斷向傳統做法和既得利益“開刀”,取得顯著成效。全市一般公共預算結轉結余資金在2013年比2012年壓減26.7%的基礎上,于2014年又壓減43.2%,結轉結余資金佔當年支出的比重下降到8.2%。

  細化財政預算編制。力推項目預算細化管理,年初預算細化率和項目到位率一年一個新臺階。2015年,專項資金預算細化率已達到90%。同時,將明細項目安排情況納入提交人代會審議的預算報告當中,為加快預算執行進度、從源頭上避免形成結轉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建立預算執行情況考核機制。對區(市)財政,建立預算執行進度考核機制,每年下達結轉結余資金壓減目標,並將結轉結余資金壓減情況作為對區(市)財政績效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對支出進度慢的區(市)及時進行通報或約談。對本級事權部門,一方面注重發揮財政局機關各支出管理處室的牽頭作用,責成各處室定期督促事權部門加快預算執行進度,並將預算執行情況納入局對處室的科學發展綜合考核;另一方面,重視強化事權部門預算執行的主體責任,實行預算執行進度定期抄告提醒制度,並定期到各部門走訪。今年上半年,青島市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比上年同期增長12.4%,比同期財政收入增幅高2.1個百分點,走在全國的前列。

  實行結轉結余資金強制收回制度。2014年,加大清理政策力度,對當年及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資金,結轉時間超過一年的政府性基金和超過兩年的上級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年底全部收回財政總預算統籌安排。今年,又將清理政策作了進一步調整,規定對當年及以前年度本級一般公共預算資金、每項政府性基金累計結轉額超過當年收入30%的部分,連續兩年(含上級下達資金的當年)未使用完的上級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全部收回總預算。

  激活財政沉澱資金。為了充分釋放財政存量資金對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的有效作用,青島財政將收回的結轉結余資金及時調整用於急需的重點項目和民生工程建設。此舉有力保障了青島市新機場、城市軌道交通、鐵路等重點項目和民生保障政策“提標擴面”支出需求。(青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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